第二百四十章 野餐


小说:剩女甜园   作者:焱然   类别:经商种田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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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方的八月,秋高气爽,天高云淡。
  哈达河正经历着秋旱,原本很宽的河道向里缩了不少,河边及踝的野草密密匝匝,形成了一片天然的草甸。只是这会儿野草经历了秋霜,已经变得干枯,可巧被阳光一晒,十分干燥、温暖。
  林雨把从家里拿的一块青灰色的厚布拿了出来,铺在地上,又找了四块石头压在角上,以免被秋风吹跑。
  不过山区的风一般都是夜里起的,这会儿天气晴朗,晒得人暖暖的,偶尔来一阵微风虽凉,倒也让人觉得舒适。
  此处虽在官道旁,可人来人往并不十分密集,只是偶尔有商队经过,也因为快到城里了,而加快脚步,很少会在这里驻足。
  河边有冲刷上来的枯树枝,在水退后留在了岸上,再加上有些日子没下雨了,都被晒得很干。
  景皓从马上解下一把弯刀。
  林雨本以为那小弩就是景皓的兵器,却没想到这个才是。一般翩翩公子都应该用剑的,可景皓这样的小鲜肉用的竟然是一把金刀。不过他是胡山人,使用弯刀也是理所当然。
  这把刀的刀柄和刀鞘都是纯金制作,上面没有任何东西点缀,只是雕刻着复杂的古老而复杂花纹。装弯刀的袋子是牛皮的,看起来也有些年头。
  拔开刀鞘,刀身锃亮,闪着寒芒。
  这样好的刀,景皓也没有十分珍惜着用,只是拿着刨土,不过轻轻一划,那盘根错节的草根就齐齐断开,几下便挖了一大块地方出来,可以用来燃些篝火,把他们刚刚捉到的野兔烤来吃。
  挖完之后,林雨才知道,自己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整个刀还是那样让人充满惧意,竟然一点刮花的痕迹都没有。
  见林雨一直看着这把刀,景皓道:“这刀是我们家族世代相传的。刀身是用精钢铸造,刃上吹毛断发。十分合用。这么多年,我不知道宰杀了多少草原上的恶狼,更不知道战胜了多少不屈从的部族。”说着,便用装着刀的牛皮软袋轻轻一擦,上面的泥土痕迹再不复出现。
  景皓又用刀去割了点高的蒿草。就着林雨拾回的干木燃了起来。
  他拿着弯刀去了河边,略微侧着身子,半蹲着,利落地给兔子扒了皮,又处理完了,洗了干净,劈成几块,用削尖的木棍穿了起来。
  “我看你洗东西的样子很奇怪啊!正常都是蹲着的,你怎么还半侧着身?不会不方便吗?”林雨疑问道。刚刚她还以为景皓这个姿势是要回头看自己。后来才发现,他十分专注的处理着野兔。根本没往这边看来。可他怎么又会摆出这样的姿势呢?
  “在我们草原,不光人要喝这河水,牲畜、野兽也都是要喝河水的。所以在外面,喝水、洗东西的时候都要保持防御的姿势,顺便观察四周的环境。如果像是天哲人这样蹲着洗,那一下子就会被野兽扑倒、咬死的。”景皓解释道。
  原来如此!林雨不由对自己刚刚的想法有些羞臊。
  林雨不会烤兔肉,而景皓说烤肉是他的强项。因为每每出门的时候,虽然有人照顾,可有些事也是要自己动手的。只见他不用别的调料,只是洒了些盐粒上去。便烤了起来。
  之所以只烤兔肉,是因为野鸡还要拔毛,在外面处理起来比较费劲。林雨记得在电视里看过,做叫化鸡的话。只要把泥土连着整鸡裹上,埋在火堆下面就能吃。不过这样的吃法,林雨不敢苟同。一来,这毛能不能去除还是未知,二来,这内脏都在里面。如果不先处理完,直接就去烤,想想就很恶心。所以两人便商量着只烤兔肉,野鸡拿回店里用。
  烤了没一会儿,这只肥兔子就呲啦呲啦的冒起了油,林雨其实并不喜欢这些野味,但此时看着兔肉油光锃亮的感觉,她也忍不住想要吞口水。
  她自己也烤了一块,可是也不知道是她的手不够力气还是怎样,拿着木棍的手总是掌握不好高度、又抖,所以景皓烤的是由外而内均匀地冒着油光,而她烤的,则是被火燎的,黑黢黢的往下滴油。
  眼瞧着是烤失败了,林雨似乎也体会到了景皓做东西失败的感觉。只是景皓是越挫越勇,她可是有点泄气了。这时候她不免又有些佩服起景皓来,他是不服输的类型,一定要学会了,对她好。而自己呢?则想着,反正他会了,自己还必须学会么?
  林雨无奈地笑了一笑。
  “烤坏了就扔了吧,反正还有几块。”景皓以为林雨是对着肉摇头,没想到也有能难住林雨的吃食。
  林雨撇撇嘴,不再张罗着要烤了,反倒问景皓道:“一会儿咱们抓几条鱼来吃吧?你会叉鱼么?”
  景皓抬头看看林雨,组织了一下自己的语言,方道:“我们草原上是不吃水里的鱼虾的。虽然我母亲是天哲人,可这是父亲的信仰,我要尊重。”
  见林雨了然的神色,又怕是林雨想吃,便道:“如果你喜欢,我回去之后着人去湖中多抓一些送你那里。其实我母亲和她身边的人也是吃鱼的,你也知道,别院有专门的小渔船。”
  “哦,没关系,其实我也不爱吃鱼。其实你别看我平时总做东西,可是我最怕麻烦了。像是吃鱼还要吐刺,我也是不喜欢的。”林雨摇摇头,她想捉鱼其实就是觉得好玩。在林家沟的时候,没什么吃的,吃上一顿鱼,那也算是享受。可是如今有了许多种选择,她就不会勉强自己吃鱼了。她会去做,但是能不吃,尽量还是不吃。
  景皓烤的肉很香。林雨一直觉得野兔有一股土腥味,可是景皓烤出来的,虽然只放了一点点粗盐,但味道十分好闻,吃起来更是外焦里嫩、齿颊留香!
  这样好的肉,又怎能少了酒?林雨拿出橡木桶,把葡萄酒倒了两杯,和景皓对饮起来。
  葡萄酒的芬芳,加上烤肉的香味儿,惹得两人十分陶醉,一块没够吃,景皓又烤了一块儿。带来的那些点心,除了鸡蛋卷被景皓吃了许多之外,其他的东西,每种也就吃了一点点。
  这里还是当初林雨和景皓吵架的地方,没想到,如今却成了他俩共同的美好记忆。
  吃过午饭,两人躺在草甸上晒太阳、说话。
  很平淡,却也加深了两人的了解。
  PS: 补更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