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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娶个姐姐当老婆?
在现代的文学作品之中,古埃及王室内部禁忌背德的近亲婚姻,向来都是一个让人津津乐道的话题。在长篇漫画《尼罗河女儿》之中,就对这方面有所描写——从小便订下了婚约,分别统治上下埃及的爱西斯女王和曼菲士法老,居然是一对血脉相连的亲生姐弟!
而在现实的历史之中,古埃及王室的婚姻还要更让人难以置信,姐弟恋都已经是小儿科了——埃及第三王朝的第一任法老,便是父女结合所生;而第十九王朝的拉美西斯大帝,也娶了自己的亲生女儿为妻。
至于第十八王朝的阿蒙霍特普三世法老,在近亲乱伦上更是登峰造极:他的第一任王后便是亲生母亲娣娣,生了两个女儿。第二任王后是他的表妹妮弗瑞。第五任王后居然是他和母亲娣娣生的女儿,也替法老生了两个女儿……乱伦乱到这等程度,这王室内部的辈分都已经不知道该怎么排了……
即使是到了古埃及文明的末期,这一疯狂乱伦的王室习俗仍然被保持了下来。譬如历史上最后一位埃及法老,著名的埃及艳后克里奥佩特拉,除了勾搭凯撒和安东尼之外,还先后跟她的两个亲生弟弟结了婚。
——综上所述,整个古埃及的历史,可说是“以乱伦始,以乱伦终”!
事实上,在古埃及时代,不仅王室成员长期采用近亲联姻,贵族和平民也非常崇尚近亲结婚——古埃及人普遍认为:近亲结婚可以保护家族的血统,也可以防止不怀好意的外人进入家族内部。各种姐弟、兄妹、舅舅和外甥女结婚的事情,比比皆是,并且被习以为常!
不过,跟王室有所区别的是,在古埃及的贵族和平民之中,通常最理想的首选是堂兄妹结婚,然后是表兄妹,接下来还要考虑到在各个家族之间进行联姻的需要,实在不行才会让亲兄妹结婚。
但古埃及王室却是严格制度化地明确规定,每一位法老都应该迎娶自己的亲生姐妹!
事实上,古埃及王室在国际交往方面,一向是只娶不嫁的——法老本人可以迎娶外国嫔妃,但埃及公主无论如何也绝不外嫁,最多只能嫁给埃及自己国内的贵族和大臣。
而且,虽然法老可以有很多外国妃子,但只有具备埃及王室血统的公主,也就是法老的亲生姐妹才能当王后。此外,也只有法老和自己姐妹们近亲生育出来的“血统纯正”的孩子,才能拥有王位的继承权。
当然,虽说理论上古埃及王室确实是这样规定继承权的,但一旦到了不得已的时候,偶尔也会有所变通。
那么,为什么古埃及王室要进行这种强制性的近亲婚姻呢?
根据古埃及王室的公开说法,因为埃及法老是神明的后代,所以必须进行神圣的王室同族通婚,以此来保持血统的纯洁和高贵……但在这冠冕堂皇的说法背后,则隐藏着有关王权继承的政治考量。
需要注意的是,古埃及文明是一个早熟的文明,当埃及人还处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的状态,男尊女卑的观念尚未完全形成之时,埃及就已经进入了文明国家阶段。所以,跟日后的其他文明相比,古埃及文明的“女权”相对来说比较高,比如说古埃及的女人也能出任官职,继承财产,甚至当家做主。碍于当时的一般社会观念,法老很难完全剥夺掉公主们(实际上是女婿们)的继承权。为了防止女婿与儿子争夺王位,导致国家分裂动乱,古埃及的法老干脆让儿子和女儿自行结婚,以免造成权力的分散。
从王位传承的安全性上来讲,这条规定既可以避免危险分子通过婚姻进入王室,也可以避免王后的家族成员以外戚的身份篡夺王权,甚至架空整个王室(中国东汉年间在这方面问题就很严重),还可以防止外国君王以自己娶了埃及公主,或者母亲是埃及公主为由,自称有资格继承法老之位,进而挑动埃及的继承权战争(欧洲历史上的很多场继承权战争都是这么打起来的,连时代已经很靠后的普法战争,直接起因也是如此)——这才是古埃及王室连续几千年坚持近亲结婚,不让其他家族的女人当王后的根本原因。
所以说,在《尼罗河女儿》之中,曼菲士法老想要逼迫爱西斯女王远嫁巴比伦,这个情节是不太合理的。按照当时的习俗,如果法老实在不想迎娶自己的亲姐姐,通常也只能把她下嫁给大臣,或者让她当祭司孤独终生。如果硬要让法老的女儿远嫁外国,那就是空前绝后的“革命性创举”,肯定会搅得举国大哗。
回到正题,在阐述了古埃及的近亲婚姻之后,我们又该怎么看待这一严重违反现代伦理道德的习俗呢?
首先,我们看问题不能脱离时代背景,更不能用现代人的标准来要求古代人。
请容我在这里指出一点:在人类文明尚未开化的远古时代,世界各地的婚姻状况全都非常混乱,不仅旁系血亲,甚至直系血亲间也可通婚。在那个蛮荒蒙昧的时空中,兄妹或姐弟结婚根本就是司空见惯的常事,而不是古埃及文明的特例。
在埃及神话、日本神话里,甚至基督教的《圣经》之中,都有这方面的描述。就连观念比较保守的中国人,也是到了西周时代,才逐步出现了严格禁止近亲结婚的道德观念。
而在同一时代的“野蛮地区”,比如古罗马文明诞生之前的西欧,当时一部分比较落后的日耳曼人,干脆连婚姻制度都很模糊,整个部落的男女“犹如野兽一样交媾、繁衍”,小孩子大多说不清自己的父亲是谁。
所以,对于古埃及人的近亲婚姻,我们大可不必把它指责为落后蒙昧、乱伦背德的耻辱象征,甚至扯上什么劣根性——同一时代生活在地球上的其他民族,基本上都要比古埃及人更加落后得多呢!
也就是说,我们现代人如今遵循的各种伦理道德,在当时根本就没有发明出来,自然也谈不上乱伦了。
当然,根据现代学者的研究结果,近亲结婚确实不太好——不仅生育率低,后代的死亡率高,还常常出现先天畸形和遗传性疾病。例如表兄妹结婚,痴呆儿发生率比非近亲结婚高150倍,新生儿死亡率和畸形率也比非近亲结婚高3倍多。而近亲结婚者的子女在20岁前死亡率达13。9%,非近亲结婚却仅为1。7%。
在古埃及,由于长期的近亲结婚,很多法老也都患有遗传病。譬如说那位著名的少年法老图坦卡蒙,就是一位疾病缠身的少年,有着畸形足和颚裂,需要拐杖的帮助才可以行走——考古学家在他的坟墓中发现了100多根拐杖,显然是为图坦卡蒙的来生而准备的。
根据上述的科学研究结果,近亲结婚不利于子孙后代的健康成长,这绝对是一条确证无疑的公理。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古代人类的寿命原本就十分短暂,婴儿的夭折率通常就超过一半,而成年人在天灾、瘟疫和战争之中的死亡率和残疾率也相当高。一直到工业革命前夕,当时号称最文明最先进的欧洲人,平均寿命依然没有超过40岁,而在遥远的古埃及时代,埃及人的平均寿命和生活质量就更加悲催了。
在这里可以举一个反例,曾经一度风俗放荡的古罗马帝国,在公元三世纪全民皈依了基督教之后,开始严格执行一夫一妻制度,禁止各种背德乱伦的陋习,奉行廉洁节制的生活态度。按道理来说,这样婴儿的存活率应该会变得比较高了吧!可事实上,根据东罗马帝国政府在七世纪对首都君士坦丁堡市民家庭的一次统计普查,当时全城婴儿出生的存活率只有60%,其中很大一部分还会在三岁之前夭折。
因此,在古埃及时代,婴儿患遗传病的几率变高一些,似乎还称不上什么严重问题,因为原本的夭折比率就已经过半了。事实上,那些患有严重遗传病的孩子,通常根本就没有机会长大成人。而埃及法老在身体力行的“广种薄收”之下,一般来说总还是会繁育出几个健康婴儿的,不必过分担忧继承人的问题。
此外还可以做一个类比:根据某部外国小说的内容,一位年轻的士兵在前线战地被一位漂亮的妓女百般勾引,虽然士兵十分心动,却又担心她身上有艾滋病。于是妓女就非常老道地“教导”这个菜鸟说:作为一个很可能在明天就会被子弹打死的人,你又何必为某种在十年之后才会威胁生命的疾病而发愁呢?
同样的道理,如果某位穿越者来到了古埃及,并且成为了王子或法老的话,那么他尽可以放心大胆地推倒自己的姐姐和妹妹,而无须去顾忌当时还不存在的某些伦理道德,以及跟瘟疫、战争和天灾相比而言根本无足轻重的遗传病——前提是只要你能够过得了自己心里的那道坎……
但是,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人,我觉得在这里还是有必要提醒大家一下:从来也没有哪位神明规定过,法老的女儿就一定会是貌若天仙、温柔可人的大美女,而不是歪瓜裂枣、弯腰驼背、瘸腿瞎眼的丑姑娘……至于脾气暴躁、天生放荡的泼妇,或者阴险毒辣、手段残忍的恶女,在王室里就更是多得数不胜数了。
如果亲生姐妹的数量很多,法老或许还可以从里面挑出一个比较中意的人选,立为自己的王后。但如果这一代的埃及公主只有一两个,而且品行容貌全都不怎么样,那么法老的婚事就会比较难办了。
然而,碍于神圣的近亲结婚律法,法老们还是不得不硬着头皮与这些未必很美好的亲生姐妹结婚——只要稍微回忆一下,埃及艳后的前后两任弟弟丈夫是什么下场(一个被姐姐的姘头凯撒击败战死,一个直接被艳后毒杀),你应该就不会对“娶个姐姐当老婆”这种禁忌的婚姻,抱有太多美好的幻想了。
在现代的文学作品之中,古埃及王室内部禁忌背德的近亲婚姻,向来都是一个让人津津乐道的话题。在长篇漫画《尼罗河女儿》之中,就对这方面有所描写——从小便订下了婚约,分别统治上下埃及的爱西斯女王和曼菲士法老,居然是一对血脉相连的亲生姐弟!
而在现实的历史之中,古埃及王室的婚姻还要更让人难以置信,姐弟恋都已经是小儿科了——埃及第三王朝的第一任法老,便是父女结合所生;而第十九王朝的拉美西斯大帝,也娶了自己的亲生女儿为妻。
至于第十八王朝的阿蒙霍特普三世法老,在近亲乱伦上更是登峰造极:他的第一任王后便是亲生母亲娣娣,生了两个女儿。第二任王后是他的表妹妮弗瑞。第五任王后居然是他和母亲娣娣生的女儿,也替法老生了两个女儿……乱伦乱到这等程度,这王室内部的辈分都已经不知道该怎么排了……
即使是到了古埃及文明的末期,这一疯狂乱伦的王室习俗仍然被保持了下来。譬如历史上最后一位埃及法老,著名的埃及艳后克里奥佩特拉,除了勾搭凯撒和安东尼之外,还先后跟她的两个亲生弟弟结了婚。
——综上所述,整个古埃及的历史,可说是“以乱伦始,以乱伦终”!
事实上,在古埃及时代,不仅王室成员长期采用近亲联姻,贵族和平民也非常崇尚近亲结婚——古埃及人普遍认为:近亲结婚可以保护家族的血统,也可以防止不怀好意的外人进入家族内部。各种姐弟、兄妹、舅舅和外甥女结婚的事情,比比皆是,并且被习以为常!
不过,跟王室有所区别的是,在古埃及的贵族和平民之中,通常最理想的首选是堂兄妹结婚,然后是表兄妹,接下来还要考虑到在各个家族之间进行联姻的需要,实在不行才会让亲兄妹结婚。
但古埃及王室却是严格制度化地明确规定,每一位法老都应该迎娶自己的亲生姐妹!
事实上,古埃及王室在国际交往方面,一向是只娶不嫁的——法老本人可以迎娶外国嫔妃,但埃及公主无论如何也绝不外嫁,最多只能嫁给埃及自己国内的贵族和大臣。
而且,虽然法老可以有很多外国妃子,但只有具备埃及王室血统的公主,也就是法老的亲生姐妹才能当王后。此外,也只有法老和自己姐妹们近亲生育出来的“血统纯正”的孩子,才能拥有王位的继承权。
当然,虽说理论上古埃及王室确实是这样规定继承权的,但一旦到了不得已的时候,偶尔也会有所变通。
那么,为什么古埃及王室要进行这种强制性的近亲婚姻呢?
根据古埃及王室的公开说法,因为埃及法老是神明的后代,所以必须进行神圣的王室同族通婚,以此来保持血统的纯洁和高贵……但在这冠冕堂皇的说法背后,则隐藏着有关王权继承的政治考量。
需要注意的是,古埃及文明是一个早熟的文明,当埃及人还处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的状态,男尊女卑的观念尚未完全形成之时,埃及就已经进入了文明国家阶段。所以,跟日后的其他文明相比,古埃及文明的“女权”相对来说比较高,比如说古埃及的女人也能出任官职,继承财产,甚至当家做主。碍于当时的一般社会观念,法老很难完全剥夺掉公主们(实际上是女婿们)的继承权。为了防止女婿与儿子争夺王位,导致国家分裂动乱,古埃及的法老干脆让儿子和女儿自行结婚,以免造成权力的分散。
从王位传承的安全性上来讲,这条规定既可以避免危险分子通过婚姻进入王室,也可以避免王后的家族成员以外戚的身份篡夺王权,甚至架空整个王室(中国东汉年间在这方面问题就很严重),还可以防止外国君王以自己娶了埃及公主,或者母亲是埃及公主为由,自称有资格继承法老之位,进而挑动埃及的继承权战争(欧洲历史上的很多场继承权战争都是这么打起来的,连时代已经很靠后的普法战争,直接起因也是如此)——这才是古埃及王室连续几千年坚持近亲结婚,不让其他家族的女人当王后的根本原因。
所以说,在《尼罗河女儿》之中,曼菲士法老想要逼迫爱西斯女王远嫁巴比伦,这个情节是不太合理的。按照当时的习俗,如果法老实在不想迎娶自己的亲姐姐,通常也只能把她下嫁给大臣,或者让她当祭司孤独终生。如果硬要让法老的女儿远嫁外国,那就是空前绝后的“革命性创举”,肯定会搅得举国大哗。
回到正题,在阐述了古埃及的近亲婚姻之后,我们又该怎么看待这一严重违反现代伦理道德的习俗呢?
首先,我们看问题不能脱离时代背景,更不能用现代人的标准来要求古代人。
请容我在这里指出一点:在人类文明尚未开化的远古时代,世界各地的婚姻状况全都非常混乱,不仅旁系血亲,甚至直系血亲间也可通婚。在那个蛮荒蒙昧的时空中,兄妹或姐弟结婚根本就是司空见惯的常事,而不是古埃及文明的特例。
在埃及神话、日本神话里,甚至基督教的《圣经》之中,都有这方面的描述。就连观念比较保守的中国人,也是到了西周时代,才逐步出现了严格禁止近亲结婚的道德观念。
而在同一时代的“野蛮地区”,比如古罗马文明诞生之前的西欧,当时一部分比较落后的日耳曼人,干脆连婚姻制度都很模糊,整个部落的男女“犹如野兽一样交媾、繁衍”,小孩子大多说不清自己的父亲是谁。
所以,对于古埃及人的近亲婚姻,我们大可不必把它指责为落后蒙昧、乱伦背德的耻辱象征,甚至扯上什么劣根性——同一时代生活在地球上的其他民族,基本上都要比古埃及人更加落后得多呢!
也就是说,我们现代人如今遵循的各种伦理道德,在当时根本就没有发明出来,自然也谈不上乱伦了。
当然,根据现代学者的研究结果,近亲结婚确实不太好——不仅生育率低,后代的死亡率高,还常常出现先天畸形和遗传性疾病。例如表兄妹结婚,痴呆儿发生率比非近亲结婚高150倍,新生儿死亡率和畸形率也比非近亲结婚高3倍多。而近亲结婚者的子女在20岁前死亡率达13。9%,非近亲结婚却仅为1。7%。
在古埃及,由于长期的近亲结婚,很多法老也都患有遗传病。譬如说那位著名的少年法老图坦卡蒙,就是一位疾病缠身的少年,有着畸形足和颚裂,需要拐杖的帮助才可以行走——考古学家在他的坟墓中发现了100多根拐杖,显然是为图坦卡蒙的来生而准备的。
根据上述的科学研究结果,近亲结婚不利于子孙后代的健康成长,这绝对是一条确证无疑的公理。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古代人类的寿命原本就十分短暂,婴儿的夭折率通常就超过一半,而成年人在天灾、瘟疫和战争之中的死亡率和残疾率也相当高。一直到工业革命前夕,当时号称最文明最先进的欧洲人,平均寿命依然没有超过40岁,而在遥远的古埃及时代,埃及人的平均寿命和生活质量就更加悲催了。
在这里可以举一个反例,曾经一度风俗放荡的古罗马帝国,在公元三世纪全民皈依了基督教之后,开始严格执行一夫一妻制度,禁止各种背德乱伦的陋习,奉行廉洁节制的生活态度。按道理来说,这样婴儿的存活率应该会变得比较高了吧!可事实上,根据东罗马帝国政府在七世纪对首都君士坦丁堡市民家庭的一次统计普查,当时全城婴儿出生的存活率只有60%,其中很大一部分还会在三岁之前夭折。
因此,在古埃及时代,婴儿患遗传病的几率变高一些,似乎还称不上什么严重问题,因为原本的夭折比率就已经过半了。事实上,那些患有严重遗传病的孩子,通常根本就没有机会长大成人。而埃及法老在身体力行的“广种薄收”之下,一般来说总还是会繁育出几个健康婴儿的,不必过分担忧继承人的问题。
此外还可以做一个类比:根据某部外国小说的内容,一位年轻的士兵在前线战地被一位漂亮的妓女百般勾引,虽然士兵十分心动,却又担心她身上有艾滋病。于是妓女就非常老道地“教导”这个菜鸟说:作为一个很可能在明天就会被子弹打死的人,你又何必为某种在十年之后才会威胁生命的疾病而发愁呢?
同样的道理,如果某位穿越者来到了古埃及,并且成为了王子或法老的话,那么他尽可以放心大胆地推倒自己的姐姐和妹妹,而无须去顾忌当时还不存在的某些伦理道德,以及跟瘟疫、战争和天灾相比而言根本无足轻重的遗传病——前提是只要你能够过得了自己心里的那道坎……
但是,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人,我觉得在这里还是有必要提醒大家一下:从来也没有哪位神明规定过,法老的女儿就一定会是貌若天仙、温柔可人的大美女,而不是歪瓜裂枣、弯腰驼背、瘸腿瞎眼的丑姑娘……至于脾气暴躁、天生放荡的泼妇,或者阴险毒辣、手段残忍的恶女,在王室里就更是多得数不胜数了。
如果亲生姐妹的数量很多,法老或许还可以从里面挑出一个比较中意的人选,立为自己的王后。但如果这一代的埃及公主只有一两个,而且品行容貌全都不怎么样,那么法老的婚事就会比较难办了。
然而,碍于神圣的近亲结婚律法,法老们还是不得不硬着头皮与这些未必很美好的亲生姐妹结婚——只要稍微回忆一下,埃及艳后的前后两任弟弟丈夫是什么下场(一个被姐姐的姘头凯撒击败战死,一个直接被艳后毒杀),你应该就不会对“娶个姐姐当老婆”这种禁忌的婚姻,抱有太多美好的幻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