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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命!?
虽然全身被一种难以用言语形容的痛楚充斥着,但此时,凌云的大脑却异常清晰。
做了一辈子的医生,救过无数将死之人,没想到,现在自己却成了将死之人,却无人可医。
罢了,这也许就是自己的宿命。
凌云苦笑一声,微微抬起头,望着远处的点点繁星。不知道为何,夜空中的繁星竟在依稀中汇成一张稚嫩的女孩儿笑脸。
这张女孩儿笑脸,对于凌云来说,一点都不陌生,她痴痴的看着那张朦胧的笑脸,死灰般的眸子里莫名的闪过一丝晶莹的亮光。
“妈妈,你看我漂亮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新加坡的空气总是充满了淡淡的大海的咸味,美丽的沙滩上,一名扎着两条麻花辫的小女孩轻笑着在一对年轻夫妇面前转了转了,向他们展示自己的新衣服。
“漂亮。我家云儿是天底下最漂亮的女孩子。”年轻女子应是女孩儿的母亲,她慈爱的抚摸着女孩的头发。
得到母亲的赞许,女孩儿笑的很开心,不过当她看到年轻男子不停的拿着电话在说话,却并没有看向她这边时,小嘴立刻不高兴的嘟了起来。
“云儿,爸爸是一名外科医生,每天都要帮许多病人治病,他做的是有益于社会的事情,我们要支持他,对吗?”女孩儿的母亲似乎看出了她的心思,于是轻声安慰道。
女孩儿若有所思的点点头,说道:“妈妈,以后我长大了也可以当医生吗?”
“当然可以呀。”年轻女子笑着说道:“云儿为什么想要当医生呢?”
“因为我也可以做有益于社会的事情呀,还可以替爸爸分担一点工作,让他有时间多陪陪我们。”女孩儿认真的说道。
“好孩子!”年轻女子心疼的抱着女孩儿。
由于是清晨,沙滩上的游人并不多,到处都还笼罩着宁静祥和的气氛。
但这份宁静祥和的气氛很快却被一群手持突击步枪的蒙面人给打破。
罪恶的子弹,呼啸的钻进这群无辜的游人身体里,腥红的血液将大片的沙滩染成了鲜红。
当女孩儿再次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她哭着喊着要爸爸妈妈,身边却只有一群穿着军装的男女,根本看不到自己父母的影子。
原来,这名女孩儿竟是沙滩恐-怖袭击案的唯一幸存者。她的父母在危机关头,用两人的身体替她挡住了所有的子弹。
那一年,女孩儿只有十四岁。
从那一天起,女孩儿脸上的开心笑容,便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却是终日的彷徨和不安。以至于最后性格孤僻到没有人愿意接近她。
孤儿院不愿意收留她,于是她再一次被送到了军队。未成年的小孩不可能待在军队,几经辗转,最后她被送到了最后的归宿地,新加坡综合情报局。
新加坡综合情报局有一个少年特工班,他们会在本国的孤儿院内挑选一些综合素质较高的青少年,作为特工苗子,从小接受严苛的特工培训。因为从小培养的人才,无疑是忠诚度最高的特工。
四年后,女孩儿从少年特工班毕业,经过新加坡综合情报局的包装,她成了一名新加坡籍的华人,并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华夏国燕京大学的医学专业,在她的刻意要求下,凌云她的本名,被保留了下来。
临行前,凌云亲手剪掉了自己的长发,小心的存放在父母的墓碑前,不能经常过来陪伴他们,只好留下长发来代替她本人。而且,此行去华夏国,也标志着她的特工生涯将正式起航,所以她留着短发告诫自己,必须要像一个男人去战斗。
四年的大学生涯,让凌云有机会,为新加坡政府刺探了许多有用的情报。作为回报,综合情报局应允了凌云亲手为父母报仇的条件。
凌云现在已经不记得那几名恐-怖分子的模样了,她只记得当时,她用的是自己从老家里找到了一把父亲曾经用过的手术刀。
虽然时隔多年,但手术刀依然锋利无比,轻易的就能刺入皮肤,割断动脉。她用非常残忍的手段,割断了那些人的全身动脉,让他们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血液一点点的流出,生命一点点的在眼前消逝。
凌云像一个普通人在社会上生活着,医学本科到医学硕士研究生,最后到以优异的成绩考入美国哈佛大学的医学院,毕业后先是在美国行医,而后到华夏国。
这些年,凌云手上沾过许多人的鲜血。有的是被她秘密刺杀的,有的则是被她用手术刀救活的。
或许是因为儿时的戏言,也或许是因为父亲的影响,凌云几乎是没有任何犹豫便选择了外科医生,这个表面的用来隐藏真实身份的职业。而且,她也在这个表面的职业上小有成就。因为她由衷的热爱这个职业。
医生是个治病救人的神圣职业。所以,凌云并不喜欢杀人,但她却无法拒绝为自己的祖国尽忠。因为祖国给了她第二次生命。
凌云不记得这些年,自己一共刺杀过多少人。但她却知道,每次杀人之后,她都会毫不犹豫的钻进手术室,尽最大的努力去救活那些将死的病人,只有这样,她的心才会好受一些。
“女人,有什么遗言吗?”
头皮上传来一阵猛烈的撕扯痛感,将凌云的思绪重新拉回到现实。
“遗言?”凌云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三名同伴,苦笑一声,低声道:“我能唱首歌吗?”
“为什么要唱歌?”史密斯问道。
“因为我马上要死了,不能再报效我的国家,最后的愿望就是唱一首国歌,献给我的祖国。”凌云严肃的说道。
史密斯皱了皱眉头,显然他没兴趣听这个将死之人唱国歌,于是他再一次望了秦灏一眼,见对方点头之后,才无奈道:“好吧,不过你只有一分钟。”
“谢谢!”凌云微微一笑,她费力的抬起头仰望着天空,清了清干涸的嗓子,轻轻的哼唱起来。
凌云身受重伤,连呼吸都非常的困难,但她还是坚持用完最后一丝力气唱完了这首永远存在她心中的歌。
她用的是新加坡的本土语言唱的,在场的人几乎没有能听懂。
即便这位坚强到令人心疼的女人并不是华夏国人,但在场的保安们却都被她那沙哑而带有磁性的声线,和拳拳的赤子心所感动。
“时间到了。”史密斯面无表情的打断了凌云,他再次扬起手中锋利的匕首。
时间到了。也该认命了!
凌云沉默不语,只是再次苦笑一声,父母之仇,她早已得报,祖国之恩,她亦表明了自己的炽热衷心。
但却还有一人,令她无法放得下。
只希望,在他知道了所有的来龙去脉之后,不会记恨于我。
凌云微微叹息,认命的闭上了眼睛。
虽然全身被一种难以用言语形容的痛楚充斥着,但此时,凌云的大脑却异常清晰。
做了一辈子的医生,救过无数将死之人,没想到,现在自己却成了将死之人,却无人可医。
罢了,这也许就是自己的宿命。
凌云苦笑一声,微微抬起头,望着远处的点点繁星。不知道为何,夜空中的繁星竟在依稀中汇成一张稚嫩的女孩儿笑脸。
这张女孩儿笑脸,对于凌云来说,一点都不陌生,她痴痴的看着那张朦胧的笑脸,死灰般的眸子里莫名的闪过一丝晶莹的亮光。
“妈妈,你看我漂亮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新加坡的空气总是充满了淡淡的大海的咸味,美丽的沙滩上,一名扎着两条麻花辫的小女孩轻笑着在一对年轻夫妇面前转了转了,向他们展示自己的新衣服。
“漂亮。我家云儿是天底下最漂亮的女孩子。”年轻女子应是女孩儿的母亲,她慈爱的抚摸着女孩的头发。
得到母亲的赞许,女孩儿笑的很开心,不过当她看到年轻男子不停的拿着电话在说话,却并没有看向她这边时,小嘴立刻不高兴的嘟了起来。
“云儿,爸爸是一名外科医生,每天都要帮许多病人治病,他做的是有益于社会的事情,我们要支持他,对吗?”女孩儿的母亲似乎看出了她的心思,于是轻声安慰道。
女孩儿若有所思的点点头,说道:“妈妈,以后我长大了也可以当医生吗?”
“当然可以呀。”年轻女子笑着说道:“云儿为什么想要当医生呢?”
“因为我也可以做有益于社会的事情呀,还可以替爸爸分担一点工作,让他有时间多陪陪我们。”女孩儿认真的说道。
“好孩子!”年轻女子心疼的抱着女孩儿。
由于是清晨,沙滩上的游人并不多,到处都还笼罩着宁静祥和的气氛。
但这份宁静祥和的气氛很快却被一群手持突击步枪的蒙面人给打破。
罪恶的子弹,呼啸的钻进这群无辜的游人身体里,腥红的血液将大片的沙滩染成了鲜红。
当女孩儿再次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她哭着喊着要爸爸妈妈,身边却只有一群穿着军装的男女,根本看不到自己父母的影子。
原来,这名女孩儿竟是沙滩恐-怖袭击案的唯一幸存者。她的父母在危机关头,用两人的身体替她挡住了所有的子弹。
那一年,女孩儿只有十四岁。
从那一天起,女孩儿脸上的开心笑容,便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却是终日的彷徨和不安。以至于最后性格孤僻到没有人愿意接近她。
孤儿院不愿意收留她,于是她再一次被送到了军队。未成年的小孩不可能待在军队,几经辗转,最后她被送到了最后的归宿地,新加坡综合情报局。
新加坡综合情报局有一个少年特工班,他们会在本国的孤儿院内挑选一些综合素质较高的青少年,作为特工苗子,从小接受严苛的特工培训。因为从小培养的人才,无疑是忠诚度最高的特工。
四年后,女孩儿从少年特工班毕业,经过新加坡综合情报局的包装,她成了一名新加坡籍的华人,并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华夏国燕京大学的医学专业,在她的刻意要求下,凌云她的本名,被保留了下来。
临行前,凌云亲手剪掉了自己的长发,小心的存放在父母的墓碑前,不能经常过来陪伴他们,只好留下长发来代替她本人。而且,此行去华夏国,也标志着她的特工生涯将正式起航,所以她留着短发告诫自己,必须要像一个男人去战斗。
四年的大学生涯,让凌云有机会,为新加坡政府刺探了许多有用的情报。作为回报,综合情报局应允了凌云亲手为父母报仇的条件。
凌云现在已经不记得那几名恐-怖分子的模样了,她只记得当时,她用的是自己从老家里找到了一把父亲曾经用过的手术刀。
虽然时隔多年,但手术刀依然锋利无比,轻易的就能刺入皮肤,割断动脉。她用非常残忍的手段,割断了那些人的全身动脉,让他们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血液一点点的流出,生命一点点的在眼前消逝。
凌云像一个普通人在社会上生活着,医学本科到医学硕士研究生,最后到以优异的成绩考入美国哈佛大学的医学院,毕业后先是在美国行医,而后到华夏国。
这些年,凌云手上沾过许多人的鲜血。有的是被她秘密刺杀的,有的则是被她用手术刀救活的。
或许是因为儿时的戏言,也或许是因为父亲的影响,凌云几乎是没有任何犹豫便选择了外科医生,这个表面的用来隐藏真实身份的职业。而且,她也在这个表面的职业上小有成就。因为她由衷的热爱这个职业。
医生是个治病救人的神圣职业。所以,凌云并不喜欢杀人,但她却无法拒绝为自己的祖国尽忠。因为祖国给了她第二次生命。
凌云不记得这些年,自己一共刺杀过多少人。但她却知道,每次杀人之后,她都会毫不犹豫的钻进手术室,尽最大的努力去救活那些将死的病人,只有这样,她的心才会好受一些。
“女人,有什么遗言吗?”
头皮上传来一阵猛烈的撕扯痛感,将凌云的思绪重新拉回到现实。
“遗言?”凌云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三名同伴,苦笑一声,低声道:“我能唱首歌吗?”
“为什么要唱歌?”史密斯问道。
“因为我马上要死了,不能再报效我的国家,最后的愿望就是唱一首国歌,献给我的祖国。”凌云严肃的说道。
史密斯皱了皱眉头,显然他没兴趣听这个将死之人唱国歌,于是他再一次望了秦灏一眼,见对方点头之后,才无奈道:“好吧,不过你只有一分钟。”
“谢谢!”凌云微微一笑,她费力的抬起头仰望着天空,清了清干涸的嗓子,轻轻的哼唱起来。
凌云身受重伤,连呼吸都非常的困难,但她还是坚持用完最后一丝力气唱完了这首永远存在她心中的歌。
她用的是新加坡的本土语言唱的,在场的人几乎没有能听懂。
即便这位坚强到令人心疼的女人并不是华夏国人,但在场的保安们却都被她那沙哑而带有磁性的声线,和拳拳的赤子心所感动。
“时间到了。”史密斯面无表情的打断了凌云,他再次扬起手中锋利的匕首。
时间到了。也该认命了!
凌云沉默不语,只是再次苦笑一声,父母之仇,她早已得报,祖国之恩,她亦表明了自己的炽热衷心。
但却还有一人,令她无法放得下。
只希望,在他知道了所有的来龙去脉之后,不会记恨于我。
凌云微微叹息,认命的闭上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