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我所见过最失败的人


小说:魔首记   作者:龍吟月   类别: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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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兰若寺《千年风雅》剧情音乐mv是陶笛伴奏,陶笛跟簫,挺像的,不过在此乐器名不是重点,重要的是感受过了,知道了,多了凄美艺术,多了真情..。*文學馆*魔侠守护者之一魔侠─罗琳乔安娜、罗琳(1965年),通称j.k.罗琳,英国奇幻小说家,代表作為《哈利波特》系列作品。她的《哈利波特》畅销全球,热卖超过400万本,成為史上最畅销的书籍之一;其同名改编电影也成為电影史上票房收入最高的电影之一。该系列电影获得罗琳的完整授权,她也亲自担任《哈利波特—死神的圣物上)》的电影监製。罗琳生於英国格洛斯特郡叶特。1990年,当她在一班从曼彻斯特开往伦敦的误点列车上..想到《哈利波特》小说灵感时,她是国际特赦组织的研究员兼双语秘书。撰写《哈利波特─神秘的魔法石》期间,罗琳经歷贫穷、母亲过世与首次离婚,终於在1997年出版《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第一本。其后续集逐年出版,最后一部《哈利波特─死神的圣物》在2007年出版,宣告完结。罗琳的下一部作品与其成名作完全不同,乃是面向成人读者的悲喜剧小说《临时空缺》,出版於2012年。隔年,她又以笔名罗柏特、加尔布雷斯(robertgalbraith)出版犯罪小说《布穀鸟的呼唤》,罗琳表示此作将会发展成為系列小说。罗琳的人生宛如《灰姑娘》故事般,在短短5年内从接受政府济助的贫穷单亲妈妈成為富有的畅销作家。她是英国有记录以来最畅销的作家,版税所得约2380万英镑。2008年,《星期日泰晤士报富豪榜》估测罗琳的财產总值约5600万英镑,是英国第12位富有的女性。富比士则将罗琳评為2007年最具影响力名人的第27位。《时代杂誌》也以她对哈利波特迷在社会、道德与政治方面的影响评為2007年时代年度风云人物第二位。2010年,《卫报》将罗琳评為全英国最具影响力的女性。她也投入慈善活动,支持喜剧救济、大不列颠多发性硬化症协会、薑饼、路摸思等慈善团体。虽然罗琳大多数时候都用她的笔名j.k.罗琳(j.k.row莉ng),在《哈利波特─神秘的魔法石》出版时却直接使用本名乔安娜、罗琳(row莉ng)。出版社考虑此书的目标读者群為小男孩,恐怕不会买女作家写的书,遂建议她改用两个字母缩写作為笔名;但罗琳没有中间名,於是选择奶奶凯萨琳的k作為她笔名的第二个缩写字母。她总称自己為乔(jo),还说:小时候没人会叫我乔安娜,除非他们生气了。婚后。她有时会在处理个人私事时使用冠上夫姓的乔安娜、莫瑞(murray)。利维森调查时,她则使用乔安娜凯萨琳罗琳(row莉ng)。在2012年的访谈中,罗琳表示她并不介意人们误解她笔名缩写的意思。罗琳的父亲彼得是劳斯莱斯有限公司的飞行器工程师,母亲有一半法国血统、一半苏格兰血统,两人於1964年在往阿布洛斯的列车上相遇。该列车自国王十字火车站出发。1965年,彼得与安妮结為夫妻。罗琳曾就读於村中的圣米迦勒小学,这是一所由前英国下议院议员、废奴主义者威廉威伯福斯及教育改革者汉娜摩尔创立的学校。圣米迦勒小学当时的校长阿尔弗雷丹被认為就是《哈利波特》小说中霍格华兹魔法与巫术学院校长阿不思邓不利多的原型。罗琳自幼就常写奇幻故事,并唸给妹妹听。她回忆道:我还记得我曾告诉她一个她掉进兔子窝裡,裡面的兔子家族还拿草莓喂她吃的故事。而我第一个写下来的故事(在我5或6岁的时候),关於兔子、题目也叫兔子。牠得了麻疹,朋友们都来看牠。包括一隻叫作蜂小姐的巨大蜜蜂。罗琳9岁时,全家搬到格洛斯特郡土兹希尔村的教堂小屋,那裡离威尔斯切普斯托很近。在她青春期时,她的阿姨给了她一本旧的英国社会抗议作家洁西卡密特福德自传。密特福德於是成為罗琳心目中的英雌,她看了密特福德的每一本书。罗琳接受《纽约客》访谈时提到她的青春期:我特别不开心。那是我人生中最糟的阶段。她的家庭生活很糟糕,罗琳跟父亲处得不好,母亲也病了。当她进入怀登学校唸书时。母亲也在该校科学实验室当技术员。罗琳说她青春期时的样子就是妙丽格兰杰的原型。她是我11岁时的夸张版本,那是我并不引以為傲的样子。罗琳在该校的英语老师史帝夫艾迪回忆罗琳当时并不特别杰出。但属於一群开朗女孩团体的一员,英文成绩也不错。她高年级时的好友西恩哈里斯有辆蓝绿色的福特,曾在罗琳笔下出现:荣恩卫斯理长得一点也不像西恩,但他完全是西恩式的角色。关於罗琳那时的音乐品味,她说:我最爱的团体是史密斯乐团,当我到达庞克时期,则是冲击合唱团。罗琳成绩优异,当选為女学生主席;她的英语成绩拿到a,法语和德语则拿到两个a和一个b。1982年,罗琳参加牛津大学的入学考试,但未被录取;后於艾希特大学唸法语和古典学,那是个对她带来冲击、预期会与许多相似但思想激进的人相处的地方。当她加入一群志同道合的人们,开始结交朋友时,她感到她正在做自己。艾希特大学法语教授马丁索瑞尔回忆大学时的罗琳:一个安静又能干的学生,总是穿著丹寧外套、留一头深色头髮,以学术语言来说,她有著能干的外表。不过,根据罗琳自己的回忆,她觉得自己大学时什麼事都没做,还画了很深的眼线,总是听史密斯合唱团、看狄更斯与托尔金的书。罗琳曾到巴黎当过一年交换学生,并於1986年自艾希特大学毕业;然后搬到伦敦,在国际特赦组织当研究员和双语秘书。1998年,罗琳写了一篇有关她唸古典学时的短文,标题為〈ofthatnymphagain?alled〉,并刊载於艾希特大学的《佩格萨斯》期刊上。结束在国际特赦组织的工作后,罗琳与她当时的男朋友搬往曼彻斯特。1990年,当她坐在一班从曼彻斯特开往伦敦、误点4个小时的火车上时,一个在巫师学校唸书的年轻男孩故事从脑中迸现。她告诉《波士顿环球报》:我真的不知道灵感从哪裡来的,它从哈利开始,其他角色与情节慢慢浮出,最后佔满我的心灵。书网∷更新快∷∷纯文字∷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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