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草原宴会


小说:隋唐之谋国   作者:我是吃素的   类别: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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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格是始毕手下有名的勇士,他坐在大帐门口,显得有些心不在焉,他不时探头向帐外望去,忽然,他眼睛亮了,只见两名突厥少女托着酒壶姗姗列队而入,为首是名十五六岁的少女,头发盘成小辫,皮肤白皙,眼睛像宝石般明亮。
在她身后是另一名突厥少女,身着艳丽的流苏裙裾,年纪约十二三岁,身材修长,眉眼和前面的少女长得很像,眼睛也同样亮如宝石,鲜红的嘴唇上带着迷人的微笑,脸色红润,就仿佛初升的朝霞。
她们穿着镶有金边的胡袍,腰间系一条银丝蹀躞腰带,佩戴着金刀、银铃、玉牒,脚踝上的金环叮当脆响,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一路款款走来,俨如草原上最美丽的鲜花绽放。
“快看,我们草原最美丽的天鹅来了!”
众人会心地笑了起来,能在贵客面前展示突厥美女,这也是突厥主人的一种荣耀,崔文成捋须轻笑,这两个少女虽然艳美,可是身为始毕的军师他却知道她们是只能看而不能碰,她们是始毕的两个女儿,前面是姐姐,叫阿史那努丽,大家都叫她阿努丽,后面是她的妹妹,叫阿史那朵思,也叫阿朵思,她们是草原上有名的天鹅,只有草原上最勇敢的骑士才能和她们比翼齐飞。
两位公主的后面还跟着一个穿着朴素的少女,她端着铜盆,来到了林子轩这个贵客面前,里面是一盆清水,林子轩知道是让他洗手,他再来草原之前突击学习过突厥人的规矩,知道突厥人对于自己的规矩那是极为讲究的,每个细节都不能搞错,搞错一点点就是轻慢主人。
一般突厥人洗手没有什么规矩,很随意,但突厥贵族之所以成为贵族就是因为他们有着区别于一般人的规矩,而且林子轩在穿越以前曾经的一个战友就是蒙古族,他曾经和林子轩说过很多草原上的规矩,再加上此次来草原之前的突击学习,他相信自己能够应付所有的草原规矩。林子轩站起身来,将手背和手心放在铜盆中,又用水在脸上拍拍,洗的是一丝不漏。
少女阿朵思见他和那么的正规,那么的一板一眼,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声来,她捂住嘴,笑得娇躯直颤,始毕回过头来狠狠的瞪了自己女儿一眼,笑着对林子轩道:“林兄弟,虽然我们这里有很多规矩,但是你是我们的贵客,所以你可以随意不用事事都按着我们的规矩来。而且我们草原人也没有那么多的规矩。”
林子轩的脸顿时红了,闹半天原来是自己想多了,看来说草原人爽直大方是没错的。
洗漱完,两名天鹅般的姐妹姗姗上前,给在坐客人的酒碗注满了马奶酒,妹妹阿朵思端酒碗,轻轻一躬身,柔软的双手将酒碗端给了林子轩,她和姐姐一起娇躯轻摆,明亮的眼睛注视着他,用甜美的声音唱起歌来。
春天将草原唤醒,羊羔儿即将诞生,
霏霏细雨,灿灿阳光,
美丽天鹅河边,
迎来尊贵客人。
奶酒浓郁,肉脂喷香,
让我用亲手熬制香醇之酒,
敬给草原最尊贵的客人。
喝下这一碗,请再接受我的敬意,
愿我的歌声和甘甜奶酒,将客人留在草原。
林子轩知道突厥人的待客之道,会有最美丽的少女来敬酒,她会唱敬酒歌,只要一曲唱完,客人喝下三碗,那就是给主人最大的面子。
林子轩慢慢悠悠地喝着马奶酒,感觉味道比现在自己喝的那些酒要好喝的多,至少没有那么酸涩,带着一丝奶香回甜。看来回去以后得找时间将后世那样的蒸馏酒给弄出来,这样的就要是弄出来,如果再加上其他的一切后世的发明,那自己还不得天天数钱数的手抽筋呀!再说了有了钱,对自己以后的发展有着想着大的帮助。
阿朵思是草原女儿,热情奔放,明亮的眼睛凝视着客人,但林子轩却是堂堂正正的汉家男儿,非礼勿视的道理他还是知道的,所以对于阿朵思的热情,他只用礼貌的笑容回敬她。虽然他眼睛在看着阿朵思,但是他余光也一直在瞄着和咄吉坐在一起的雅格,他看见雅格目光痴迷地注视着阿努丽,眼睛里充满了绵绵情意,阿努丽唱着歌儿,但她美眸却不像妹妹那样专注客人,在娇躯轻摆之时,爱恋的目光却时不时的偷偷瞟向雅格。
林子轩虽然没有经历过情爱,但是身为后世人的他看到他们二人的表情就知道了,这是一对情侣,一对深陷爱恋之中的恋人。
就在林子轩端起碗准备喝第四碗时,大帐里爆发出一片鼓掌声,原来歌儿已经唱完,他正好喝完三碗,使大帐里的主人们感到了他的敬意。
惟独阿朵思有些不太高兴,她从林子轩身边走过,低低的声音传入他耳中,“汉家男儿,你敬了大家,却怠慢了我。”
林子轩一怔,裙裾已飘远,他忽然反应过来,她是指自己的目光离开了她,他不由苦笑了一下,在汉人中,若一直盯着女孩的眼睛,那才是一种无礼。尽管他是过来人,尽管在后世社会风气已经很开放了,但是盯着女孩眼睛看仍然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向今天这样的事情他还从来没有遇到过,所以他也不知道怎么表达,这么说吧!他在男女方面就是个小白。
这时,帐外有两名大汉抬着一只大盘进帐,大盘里是一只烤好的整羊。
“我来吧!”
始毕笑着站起身,他亲自操刀,将最肥美的羊后臀肉切给了客人,应该是最年轻人操刀切肉,首先敬给帐中最年长的族人,如果是身份最高的主人操刀,那说明来了最尊贵的客人。
鹿肉、鲜鱼、野鸭、浆果,一道道美味佳肴端了上来,始毕可汗用最丰盛的酒宴招待远道而来的贵客。
林子轩端起一杯酒,起身笑道:“我这次来拜访突厥主要是两件事,一是受大隋圣天子之托,对可汗以及草原各部表达慰问,希望突厥和大隋世世代代和睦相处,永为兄弟。”
始毕高高举起酒杯,大帐内其他长老也跟着举杯,始毕恭敬地说:“始毕虽然只是一个部落的首领,但是在这里我可以代表我的部族向圣天子宣誓,我部子民愿永远为大隋之臣,替圣天子守护好这一片土地,这杯酒敬给我们的圣天子陛下。”
始毕这句话说的很到位,并没有什么逾越的地方。始毕现在不管怎么说都是都蓝可汗的臣子,虽然他早就已经有了不臣之心,但是当着这么多人面他却不能表示出来,只要不表示出自己的野心,那么他就必须要在都蓝的领导下,所以他只能用自己部族的名义来进行宣誓。而且他这么做也就是等于是向林子轩表明自己的态度:支持我,等我登上大汗之位以后,你们隋朝就能获得草原上所有人的友谊;如果拒绝了我,都蓝可汗也不一定会真心地帮你们。总之他已经将自己的意思表达的很清楚了,他相信林子轩也听明白了,现在就看林子轩怎么选择了。
突厥虽然强大,但它们并不是草原唯一的主人,突厥只控制漠南,而漠北是铁勒人的天下。至于铁勒这个名字则是草原非突厥人的统称,主要有九姓,又叫铁勒九姓,包括回纥、仆骨?同罗?拔也古?思结?契??浑、葛逻禄、拔悉迷等九姓,没有一个强大的统一者,都是各自分散。
另外草原上还有一些其他民族,如西方的结骨、葛萨,东方的契丹、奚、?、室韦等等,这些民族和铁勒一样,信奉强者为王,都臣服于强大的突厥。
其实突厥最早也和铁勒九姓一样,同样是柔然人的臣属,而突厥因为铸铁技艺高超,成为柔然的锻奴,后来突厥渐渐强大,灭掉了柔然,成为草原霸主,铁勒九姓和其他草原民族又转而臣服于突厥。
隋王朝之所以扶持都蓝可汗,让他成为突厥大可汗,就是让他替大隋王朝稳定北部边疆,对抗西突厥,并统帅铁勒诸部。可是由于西突厥的崛起,**也有了渐渐脱离隋朝掌控的意图,至于铁勒部就更别说了。
这时,林子轩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从自己的座位旁边的包裹了取出了一面金狼头大旗,当着面大旗一出,所有人都不由一愣,这可是西突厥达头可汗的象征之物呀!这么贵重东西,难道他就不怕西突厥人知道以后抢夺吗?
金狼头王旗中在草原只有只有大可汗才能拥有,**的金狼头王旗是在都蓝可汗的手中,林子轩取出这面西突厥金狼头王旗,意义非同寻常,林子轩将金狼头大旗展开,一指始毕笑道:“这就是我从达头手中夺来之旗,我受圣天子之托,正式将这面大旗赠给可汗。希望可汗能够撑得起他。”
林子轩这句话已经相当于代表隋朝承认始毕可汗的地位了,也就是说林子轩支持始毕可汗与都蓝可汗争位了。
如果林子轩现在是在朝廷的话,他的这个行为肯定会受到朝廷大臣们弹劾的,没有得到朝廷的授权就敢私自代表朝廷做出表示,甚至还将作为战利品呈送给皇上的金**旗交给始毕,这就是典型的目无君上。这样的罪名在封建社会是严重的,是要砍头的。虽然林子轩这么做是想让草原混乱的时间再长一些,是为了朝廷的利益,可是朝廷那些眼红林子轩的人恐怕不会这么想,他们会紧紧的盯着林子轩的错误,无限的放大,争取将他打入万劫不复之地。
虽然林子轩知道自己的这个做出如果传回中原的话,会引起什么样的后果波。可是这个后果和自己以后的计划甚至整个中原的安全比起来,就完全在自己的承受范围之内了。
始毕看着林子轩拿出来的金**旗,以及林子轩的话,心中别提多高兴和激动了,他知道林子轩能够这么做就代表林子轩已经做出决定准备支持自己了。
他心中虽然很高兴,但是他也知道现在不是自己高兴的时候。所以他控制了一下情绪,他看着大帐里的人,正准备说点什么的时候。
这时,大帐外忽然出来冷冷的声音,“那是我们达头可汗的王旗,谁有资格接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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