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上元节


小说:隋唐之谋国   作者:我是吃素的   类别: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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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元节,为道教创始人老子的生日,时间农历正月十五,又称元宵节、灯节,是春节之后的第一个重要节日。小4按中国民间的传统,在正月十五元宵夜,人们要点燃彩灯,放孔明灯,燃放焰火,观灯赏月,喜猜灯谜,共吃元宵,阖家团聚,同庆佳节,可谓是其乐融融。
上元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早在西汉时期就有了,元宵赏灯始于东汉明帝时期,明帝提倡佛教,听说佛教有正月十五日僧人观佛舍利,点灯敬佛的做法,就命令这一天夜晚在皇宫和寺庙里点灯敬佛,令士族庶民都挂灯。以后这种佛教礼仪节日逐渐形成民间盛大的节日。该节经历了由宫廷到民间,由中原到全国的发展过程。
在汉文帝时,已下令将正月十五定为上元节。汉武帝时,“太一神”的祭祀活动定在正月十五。司马迁创建“太初历”时,就已将上元节确定为重大节日。
另有一说是元宵燃灯的习俗起源于道教的“三元说”。道家有三官,天官、地官、水官、谓天官赐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三官的诞生日分别为农历的正月十五、七月十五、十月十五,这三天被称为“上元节”“中元节”“下元节”。主管上、中、下三元的分别为天、地、人三官,天官喜乐,故上元节要燃灯。
上元节的节期与节俗活动,是随历史的发展而延长、扩展的。就节期长短而言,汉代才一天。到唐代已为三天,宋代则长达五天,明代更是自初八点灯,一直到正月十七的夜里才落灯,整整十天。与春节相接,白昼为市,热闹非凡,夜间燃灯,蔚为壮观。特别是那精巧、多彩的灯火,更使其成为春节期间娱乐活动的**。至清代。又增加了舞龙、舞狮、跑旱船、踩高跷、扭秧歌等“百戏”内容。只是节期缩短为四到五天。
在国力空前强大的唐朝,元宵赏灯十分兴盛,无论是京城或是乡镇,处处张挂彩灯。人们还制作巨大的灯轮、灯树、灯柱等。满城的火树银花。十分繁华热闹。宋朝,灯节更加丰富多彩,元宵赏灯持续五天。灯的样式繁复多样,逛灯市更是一件十分赏心悦目的事情。诗人辛弃疾写道:“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说的就是宋朝灯节花灯无数,烟花如星雨。那时还兴起了猜灯谜,即将各种灯谜写在纸条上,贴在花灯上,猜中的人还能得到小小的奖励。这种娱乐益智的活动受到人们喜爱,广为流传。明朝的灯节持续的时间更长。自初八开始点灯,直到正月十七的夜里才落灯,整整十天,以显示歌舞升平,是中国历史上最长的灯节。
这一天人们吃“药饭”或“五谷饭”,早晨还喝“聪耳酒”。据说喝“聪耳酒”可使人们耳聪目明,因此男女老少都要喝一杯,喝不了一杯也要喝一些。“药饭”以江米、蜂蜜为基本材料,掺大枣、栗子、松子等煮成。因“药饭”原料较贵不易凑齐,一般以“五谷饭”代替。“五谷饭”以大米、小米、大黄米、糯米、饭豆等五谷代替,意在盼望当年五谷丰登。上元节的游戏,过去有“火炬战”、“车战”、“拔河”等。火炬战,即赛火,看谁的火把亮的时间长;车战,就是两台牛车相撞,看哪辆车更结实;拔河时,人们分两组,各抓一头麻绳,把对方拽进自己圈内就算赢。在做这种娱乐时,全村男女齐出动,或参加比赛,或敲鼓、吹萧助威,热闹异常。取胜者便唱歌、跳舞、欢庆胜利。晚上则进行“迎月”、“踏桥”、“解历数”等娱乐活动。
上元节这一天,林子轩亲自将崔莹莹等女子送到了乐平公主的住处,让她们陪着杨丽华赏灯。本来崔萍等人是想就她们几个去玩,可是没想到林子轩从乐平长公主府回来之后,就让她们在上元节的时候陪着乐平长公主。
崔萍是不愿意的,可是架不住崔莹莹的苦苦哀求所以她也只能陪同一起前往了。她之所以提到同意是因为崔莹莹提到了一句话,那就是乐平长公主现在是她的婆婆。
崔萍身为崔家子弟,当初林子轩是怎么上门求亲的她知道的是一清二楚,就是有乐平长公主陪同一起去的。而且也知道乐平长公主认了林子轩做义子,甚至崔莹莹在林子轩前往辽东的这段时间,还经常到乐平长公主府去请安。
林子轩虽然想在长公主府多呆一会儿,可是却被杨丽华给赶出来,美其名曰不要妨碍她们娘几个说点儿私房话。
为此林子轩只能摇摇头无奈的离开。因为什么后来人的他深深的知道,女人往往是最不讲理的,尤其是几个女人聚在一起的时候,那就更不讲理了,要不然也不会有三个女人一台戏这样的话流传于世了。
林子轩从长公主府上出来之后,就一直在路上慢慢的走着。
大街两边是一望无边的坊墙,黑瓦红墙,极尽帝都的气象,由于今天是上元灯节,所以虽然天还没有黑尽,空气中还有寒风习习,但是大街上的人们已经有了很多。道路两旁的各种商贩也逐渐增多了起来,各种叫卖声在林子轩的耳旁此起彼伏的响着。看来很多人都想趁着这个时节,多买一点东西,好为家里增添一点家伙什。
大街上人来人往,热闹异常,一辆辆精美华丽的马车飞驰而过,和当年先皇在世提倡艰苦朴素不同,此时的洛阳却明显多了几分华丽的色彩,女人大多身着绮罗,头梳高髻,步履芊芊,仪态娇娆,而男子也大多衣锦着身,头戴乌纱笼帽,身高体胖。器宇轩昂。
洛阳本身并不是富庶之地,为增加洛阳繁华,杨广在新都建成之初便下令,迁天下数万富豪居于洛阳,这样便显得大街上富贵气息十分浓厚。尽管这些年国家天灾**不断,市面上也不太平,但是这丝毫没有影响洛阳人攀比的风气。
就在这时,他忽然却听见身后一声高喊:“前方闲人闪开!”
马蹄声如雷,一群年轻男子风驰电掣而来,个个鲜衣怒马。头戴金冠。手执宝雕弓,身旁跟着大群猎犬,咆哮奔跑,吓得路人跌跌撞撞。四散奔逃。稍微慢一步。便被猎犬一口咬中。
顿时间道路两边的商贩的摊位就给这些人全都践踏了。但是看着这些人气势轩昂的样子,就知道这些惹事的人绝对不是他们这些平民百姓能够惹得起的,所以尽管很是痛恨这些人。但也仅限于敢怒不敢言的状态上。
林子轩身边的护卫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精锐老兵,他们在林子轩身边就是为了保护林子轩的安全。上次在少室山他们就照样打了几个纨绔子弟,而且那几个可都是大隋顶级世家门阀的子弟,所以这些个纨绔子弟在他们的眼里还真算不上什么?
尽管林子轩的这些侍卫都想上去好好的教训他们一下,但是没有林子轩的命令他们是不会动手的,所以他们只能握着腰中的长刀紧紧的盯着这些人。
林子轩回过头来,看着这些肆无忌惮的二世祖们,这些二世祖们在哪里看着自己的恶犬咬人。不但没有丝毫的羞愧之色,反而还站在那里指指点点嘻嘻哈哈的,对着咬人的恶犬是评头论足的。
这时林子轩的目光盯住了其中最左边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个人的身影竟是如此熟悉,似乎就是虞世基的儿子虞荣。
虞荣好像也感觉到有人在盯着他,他回过头来一看,立即满脸的怒容,真是冤家路窄呀!
当虞荣看到林子轩的一瞬间,他眼中的阴鹜立即就变成怨毒,在同一时刻,他的屁股竟然有些隐隐的痛意,他知道这是当初少室山的后遗症。
虞荣本来就是个心胸狭窄之徒,他的眼中只有他自己,从来没有别人,所以他对当初林子轩当着那么多人教训他的事一直耿耿于怀。如果说他这辈子最大的仇人是谁的话,他肯定会将林子轩选作自己最大的仇人。林子轩不但当着那么多人打了他,削了他的面子,更使得他父亲被圣上斥责。如果不是自己的老爹三番四次的提醒他,他说不定早就找机会对付林子轩了。
现在在这个时候见到林子轩了,那自然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他是不会放过这个报仇的机会的。当然他虽然想报仇,但不是傻子,他知道自己不是林子轩的对手,所以他将目光对准了自己圈内的一个人,一个他同样恨得不行的人。
虞荣勒住了战马,目光像毒蛇一样地盯着林子轩,其他鲜衣子弟纷纷勒马,一起调转马头,这群年轻男子大多十七八岁,每人都手执长弓,腰佩宝剑,锦袍玉带,个个盛气凌人,他们对望一眼,慢慢围了上来。
面对这种情况,跟着林子轩的十几名侍卫一齐站立而出,手按刀柄,毫不畏惧地迎视对方,这十几名侍卫都是幽州军中表现最优秀的战士,最大的也不过是二十岁,个个身材高大魁梧,杀意凛然。
林子轩笑了笑:“好久不见,虞公子别来无恙乎?”
“哼!蒙你所赐,我过得很好。”
虞荣的语气中充满了刻骨的仇恨道:“我在我家后院,立了一个草人,我每天都会上去给那个草人一刀,甚至有时候会将他的脖子砍断,你知道那草人叫什么名字吗?他就叫林子轩。”
林子轩的亲卫一听大怒,纷纷拔刀,林子轩手一摆,止住了他们,冷笑一声,淡淡对虞荣笑道:“林某的人头一直在脖子上呆着,既然虞公子有兴趣,为何不来燕国公府取?却对一个草人发泄愤怒,这就是虞家的的家风吗?”
虞荣最恨别人拿虞家的家风说事,因为他在虞家是最不得虞世基喜爱的儿子。所以在听完林子轩的话后,顿时怒火高炽。刚要大骂,这时从旁边走出一个骑着白马的少年。
“出什么事了?”他来到近前问道。
此人年约二十岁出头,容貌英俊,目光傲慢,他姓夏侯,名俨,是内史侍郎虞世基继子,是虞世基的继室孙氏和前夫所生,由于孙氏的原因,他也被虞世基宠爱。虞世基现在是杨广身边第一红人。他的三个儿子自然也是当朝贵公子。
就因为这样的宠爱,让虞荣这些虞家的孩子十分的不爽,一直想找机会好好的教训他一次。可是这个夏侯俨不但长得好看,本事也不错。虞荣他们这些纨绔公子会的招式他也会。他们不会的他也会。所以好几次虞荣不但没有整到他。反而还被夏侯俨给整了。整完了之后还茫然无知的告诉虞世基,那么这结果自然是虞荣等人受到了虞世基的特别对待。
再被夏侯俨教训了几次之后,虞家的几个孩子表面上都老实了。而且还和夏侯俨打成了一片,可是实际上这都是给他们老子虞世基看的,其实在心里虞荣无时无刻不想将夏侯俨给弄死。
今天终于等到这个机会了,让一向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的夏侯俨去碰碰林子轩这颗钉子。让他知道在洛阳城还有他惹不起的人,这样就会激发夏侯俨的傲气,让他全力的对方林子轩。而他就坐在一边看好戏就成了,因为他们双方不敢谁死了或者受伤了,对他而言都没有坏处。
夏侯俨头戴金冠,身着武袍,上身又束有一领金丝银甲,手执一把画眉弓,长身玉立,显得潇洒倜傥,他是这一群人的首领,冲在最前面,刚才虞荣的话他没有听见。
此时,周围围观的民众越来越多,居然有人敢和虞家的几个纨绔子弟抬杠,引起了四周民众的极大兴趣,连巡街的金吾卫士兵也纷纷站到一边看好戏,等到事情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他们再出面。因为现在出面的话,不但没有什么好处,说不定还会被这些大骂一通,因为他们知道这双方那一方都不好惹。
夏侯俨慢慢催马上前,上下打量一眼林子轩,回头问虞荣:“老三,这个人是谁?”
虞荣盯着林子轩一字一句道:“他就是上次在少室山打了我一通的林子轩。也是你最想认识的人。”
林子轩名头很响,但大多人都只闻其名,未见其人,夏侯俨长长的‘哦!’了一声,周围围观民众也是一片惊呼。
夏侯俨拱手笑道:“原来是林将军,久仰大名了。”
他的目光却落在林子轩脸上,只是他从林子轩的脸上什么都没有看到,看到的只是一脸的平静。虞荣聪明,夏侯俨也不傻,他也是一个极为狡猾之人,他知道虞荣和林子轩有仇,他也知道虞荣一直不服气自己,一直想找机会教训自己。虽然他对于林子轩取得那么大的声望很不服气,但是他还没有傻到要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挑战林子轩为虞荣出气的地步。
林子轩见他颇为客气,也拱手还礼:“在下正是林子轩,微末之名,不足挂齿。”
虽然他也看出了这个人眼中的不服,但是他却想不起和这个人有什么过节,更重要的是他不想认识此人,和虞荣这些人在一起的人,哪怕这个人的本事再大,他也不想认识。所以他又对虞荣笑了笑:“虞公子如果没有什么事,那我就告辞了!”
然后又深深看了一眼夏侯俨,回头对手下道:“我们走!”
一行人在众少年虎视之下离开城门口,虞荣恨得牙根直痒,却又拿林子轩没办法,也对夏侯俨的无动于衷感动气氛。更重要是,人人都知道他和林子轩有仇,他却放走了此人,众目睽睽,这个面子他无论如何拉不下。
“阿虎,上!”他忽然对自己的猎犬一声令下。
他的猎犬是一只獒犬,背高三尺,肌肉强健,体格长得极大,尤其性子凶狠,在他们家是需要用生肉来喂养,听到主人的命令,它低低出一声野兽般的咆哮,血盆大口张开,露出锋利森白的牙齿,一跃而出,吓得四周围观人一片惊叫,连滚带爬向两边奔逃。
獒犬向林子轩扑追而去,其他几十只猎犬也跟着咆哮追了上去,它们的主人却不制止,大笑着鼓动自己的猎犬去追咬。
林子轩好像没有注意到这个情况,继续往前走。眼看着獒犬就要到跟前了,所有人都为林子轩捏了一把汗。可是就在这时,“嗖”的一声,只见一支带有劲风的利箭,从豹纹獒犬的口中射入,箭透脑而出,又射穿了另一支猎犬的身体,两只猎犬厉叫一声,倒地而死。这时众人才发现,林子轩手下的亲卫,不知道什么时候,都已经弯弓搭箭,用手中的强弓利箭将这些猎犬纷纷射到在地。只听猎犬刺耳的尖叫声一片,瞬间狗尸遍地,最后几只猎犬被吓得夹着尾巴逃回,胆怯地躲在主人的马后,低声哀鸣。
林子轩回过头来冷冷看了一眼虞荣,催马而走,将一群少年惊得目瞪口呆,俗话说打狗欺主人,有人却敢当面杀他们的猎犬,虞荣气得脸色青,拳头捏得咯咯直响,眼睁睁地看着林子轩走远。
夏侯俨却饶有兴致地望着林子轩的背影,眯起眼自言自语,“此人倒有点意思。”(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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