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7章 清剿(感谢三华的两次盟主打赏)


小说:带着仓库到大明   作者:迪巴拉爵士   类别:两宋元明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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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个倭寇,两人骑马,三人骑牛,嚎叫着扑向了朱高煦。
  朱高煦已经杀透了敌阵,见状冷笑一声,喊道:“都别来!”
  方醒知道他想发泄杀意,就查看了一番战场。
  此刻的倭寇已经被骑兵冲散,刚才的悍勇荡然无存,都发一声喊,往前面和左右逃窜。
  无人敢回头!
  在骑兵的追杀下,方醒看到那些倭寇宁可和同伴比赛谁跑得快,也无人敢回头,不禁心中大畅。
  就在他看了这一眼之后,前方的朱高煦已经在解决最后一个对手了。
  他的刀法娴熟,凶猛而不失技巧。
  前面的四人已经‘落马、落牛’,最后一个骑牛的倭寇被吓尿了,就想策转耕牛逃跑。
  可耕牛大抵是不愿意的,竟然直挺挺的冲了上来。
  牛背上的倭寇本就矮小,双腿夹不紧宽厚的牛背,这一下身体就像是风浪中的小船在左右颠簸着,
  “***”
  这倭寇绝望的大喊一声,胡乱朝着朱高煦砍了一刀。
  “呵!”
  朱高煦一声暴喝,身体从马背上站起来,长刀闪电般的当头劈下。
  战马和耕牛交错冲过,身后的倭寇面色惨白,身体摇晃了一下,然后左肩齐刷刷的掉了下来。
  “别去补刀!”
  朱高煦杀气腾腾的回来,意犹未尽的道:“跟着本王追击!”
  追个屁!
  方醒摇摇头,三个方向的伏兵都出来了,剩下这点倭寇还不够几轮排枪打的。
  朱高煦显然并不甘心,居然带着侍卫们就往前冲,方醒喊道:“殿下,火枪可不会认人。”
  “玛德!狗屁的火枪,哪有一刀刀的砍杀来的痛快!”
  朱高煦见三面伏兵开始合围,就悻悻的住马。
  披甲的军士沉默的前行着,那沉重的脚步声缓缓传来,倭寇们面面相觑,他们渐渐减缓了逃跑的速度,回头一看,明军的骑兵居然没有追击。
  聪明的都该知道,明军骑兵不追击,就说明三面围过来的步卒比骑兵还可怕。
  那些步卒全身披甲,特别是脸上的面甲,看着就像是一只只怪兽。他们的脚步平稳,保持着阵列的整齐,这说明都是训练有素的老兵。
  “是那个魔神的麾下!”
  一声尖叫在倭寇中传来,接着所有人都呆在原地。
  那个魔神,传闻在倭国靠着杀戮成就了大魔王之位的魔神,他…….
  传闻那京观堆积的有比山高,那些鲜血汇聚成河流,最后升空,遮蔽了倭国的天空。
  血色漫天啊!
  噗通!
  一个倭寇弃刀,然后跪在地上,无助的低声嚎哭着。
  第二个,第三个……
  传闻那位魔神对待敢于抵抗的对手从不手软,他会当场吃掉对手的心脏,然后再烤了对手的四肢。
  大部分都跪在地上,有人在唱歌,歌声悲凉。
  “伯爷,那歌是说想念乡下的母亲,想带着大米回去,让母亲吃一顿好饭……然后儿子就带着刀,为自己的恩主斩杀了仇家,至死不渝。”
  斥候中有通倭话的给方醒翻译着,他们此刻已经逼近了这些倭寇的身后,只需挥刀,这些人就会像是地里的庄稼,被他们轻易收割。
  方醒面无表情的道:“他们没有母亲,都是兽类!”
  “******”
  这时一个倭寇突然冲着方醒这边跪下,大喊着,状若疯癫。
  朱高煦对此没兴趣,他下马活动着手脚,只觉得刚才的一番厮杀根本就没有尽兴。
  “方醒,他在喊什么?杀了他!”
  朱高煦烦躁的喊道,然后带着侍卫们往村落里去了。
  “伯爷,那人喊魔神大人饶命,他愿意奉献自己的忠心,随时为了魔神去死战……”
  “他还说……他家里有个漂亮的妹妹,只有能活命,他就回倭国去,把妹妹献给魔神……”
  方醒举手,止住了斥候的翻译。
  那些军士从三面挤压过来,脚步整齐,面甲孔洞里的眼睛冷漠,仿佛前方的全是猪狗。
  残余的倭寇中还有三人站立着,他们踢打着同伴,喝骂着。他们大概是首领,所以那些跪地的倭寇们也不敢反抗,只是垂首。
  “止步……”
  噗!
  脚步声一起停止,然后就是压抑的寂静。
  吴跃看着那三个想退缩的倭寇首领,喝道:“举枪!”
  第一排火枪举起,瞄准。
  这里的倭寇都没见识过火枪的威力,可看到这威势后,都拼命的想往同伴的身后躲。那身体扭曲到了极致,看着就像是一条条怪虫。
  那三个首领面面相觑,想逃,可三面合围之下,他们只能往方醒那边逃。
  那是魔神啊!
  那些从倭国本土出来的武士们谈及魔神都是面色惨白,身体颤抖。
  那些可是真正的武士啊!
  甚至还有一个是官员,可他们在说到魔神时,那惊恐的神色,让人记忆犹新。
  ——遇到魔神,要么跑,要么就投降。
  跑好理解,可是投降……
  ——可能会被送到矿山里去,可好歹能多活一阵子啊!
  三人中有一人突然弃刀,然后举起双手。就在他刚张开嘴想求饶时,对面的吴跃却喊道:“齐射!”
  “嘭嘭嘭嘭!”
  ……
  “这边种甘蔗不错,定国公若是在此,肯定会要抓俘虏。”
  由于时间太晚,所以朱高煦和方醒决定今晚在此宿营。
  晚饭前,落霞满天,空气中若有若无的血腥,夹杂着炊烟,古怪的让人皱眉。
  “徐景昌?”
  朱高煦又在搓脚丫,一脸的纠结和享受。
  “他就是个蛋,没用的蛋!若非是他爹当年做了好大的事,父皇早就把他给废黜了。”
  徐增寿对朱棣有恩,对朱棣这一系都有恩,所以朱高煦才没去找过徐家的麻烦。
  方醒屁股磨蹭着,往侧面挪动了些,避开了朱高煦那双烂脚丫的臭味。
  “嘶…..哦……”
  朱高煦搓到了脚丫缝里,脸上的表情就像是在那个啥的时候,酸爽的一塌糊涂。
  “下面咱们去哪杀敌?”
  酸爽的代价就是火辣的疼痛,朱高煦满不在乎的穿上底部已经变成铠甲的袜子。
  这位就是出来杀人的,除去杀人之外,他就只对喝酒感兴趣。
  方醒觉得自己的脚也痒了,他用力的弯曲着脚趾头,说道:“回去看看郑和的意思。”
  “看个屁!”
  朱高煦穿上靴子,用力的跺跺脚,觉得舒坦了,就骂道:“他只是我家的家奴,若是敢和本王多嘴,抽死他!”
  方醒皱眉道:“在海上咱们是雏鸟,郑和才是雄鹰,不听他的,难道咱们胡乱来一通?到时候回去就是罪责,你也别想什么封地了,到时候朝中群臣高喊一声禁海,咱们就是罪人。”
  朱高煦的脸扭曲了一下,骂道:“什么狗屁的雄鹰,本王一箭就能把他射下来,呸!”
  得,这位是郁闷了,但让方醒放心的是,朱高煦既然没反驳和执拗,郑和就算是逃过了一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