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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腕自杀是不容易成功的,人体有凝血功能,在手腕上割开一道伤口,血液要不了多久就会凝住,往往需要割开第二次,第三次。
满长老显然有着丰富的放血经验,动作干脆利落,手起刀落,一道血线就出现在阿二的手腕上,不过,这位名叫阿二的青年,明显有着很强的求生欲,抱着唐宁的腿紧紧的不松开。
这样一来,场内的气氛就显得有些尴尬了。
唐宁看了他一眼,说道:“张嘴。”
阿二闻言,立刻张开嘴巴。
唐宁将另一颗蜡丸扔进他的嘴里,这种蜡丸其实是孙老研制的,具有催吐和解毒的作用,效果立竿见影,唐宁觉得以后有可能会用到,出来的时候便带了一瓶。
唐宁看着在一旁狂殴不止的阿二,心中不由有些感慨,孙老曾经说过,蛊族都是下毒用蛊的高手,但却不善解毒和治病,他们的治病方式,还很原始和落后。
另一个世界的黔地,似乎在数千年前,就发展出了一套属于自己的医学体系,而在这里,他们的发展方向,似乎在很久以前,就走偏了……
阿二吐着吐着,脸色就好看多了,这时,场内已经没有一个人再怀疑唐宁了。
满大人看着他,叽里呱啦的说了一连串,就生气的离开了。
阿朵眼睛弯成了月牙,笑着说道:“他说阿二是被他放了邪毒之后才好的,是你占了他的便宜,但是他大人大量,这次不和你计较……”
唐宁注意到,巫沙部众人看他的眼神已经变了,他们对汉人的大夫似乎很尊敬。
已经没事的阿大和阿二单手握拳,对唐宁锤了捶自己的胸口,这是表示感谢的意思。
晚饭是在阿朵家吃的,从她上午吃鱼挑刺的动作就能看出来,她应该是一个吃货。
然而唐宁没想到的是,她居然还有一手不错的厨艺,桌上全都是他们山里的特色菜,有酸汤鱼肉,还有一些山中特产,鱼肉的酸汤浇在米饭里,唐宁不知不觉便吃了两大碗。
老乞丐比他吃的还多,而且将阿朵家整整一坛酒都喝光了,黔地山民普遍喜欢喝酒,以酒示敬,以酒传情,饮酒为乐,唐宁早有耳闻。
这里的酒喝起来的确别具一格,难怪老乞丐经常念叨。
蛊族的好客,唐宁还是第一次体会到,他们吃饭的功夫,便有不少人前来阿朵家,为他们送来了自己腌制的食物和美酒,当然,顺便也让唐宁帮忙看了几个病人,唐宁为他们一一开了方子,等到阿朵去万州采购时,帮他们抓药回来。
阿朵给唐宁的碗里夹满了菜,抬头看着唐宁,问道:“唐大哥,你认识神医爷爷吗?”
唐宁点了点头,说道:“他是我的师兄。”
阿朵崇敬的看着他,说道:“难怪你的医术这么好……”
唐宁看向她,问道:“你们平日里生病,都是请满长老诊治吗?”
阿朵点了点头,说道:“满长老是这里唯一的大夫,附近的部落寨子,如果有人生病,都会请他医治。”
唐宁问道:“他平时就这么治病吗?”
阿朵说道:“是的,他每次都让我们吃些人参灵芝,或是喝树叶煮成的汁水,或者用小刀割开手腕……”
“这样不行啊。”唐宁摇了摇头,说道:“这样乱吃乱喝,没病也会吃出病来。”
阿朵低下头,失落道:“这里很穷,也很偏僻,除了神医爷爷,没有大夫愿意到我们这里来……”
“这样吧……”唐宁想了想,说道:“我写一本医术,你以后就按照书上的内容治病,不要请满大人乱诊治了……”
虽然看病不能按图索骥,但平常一些具有明显特征的病症,还是有迹可循的,她可以循着书上说的,做一些应急的处理,总比遇到什么情况就吃灵芝放血好得多。
唐宁之所以做这件事情,一来是被她们的淳朴打动,二来是他的目的本来就不纯,阿朵越是单纯热情,他心里的愧疚就越深。
为她们做些有意义的事情,可以让他心里的负罪感少一些。
阿朵闻言,猛地放下碗,惊喜的问道:“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唐宁看着她,问道:“你们这里有纸笔吗?”
“有!”阿朵胡乱的擦了擦嘴,像是担心唐宁反悔,立刻便跑去准备了。
其实编写一本简单的医术,向百姓们普及基本的医疗知识,这个想法唐宁当初帮助太医院编纂典籍的时候就有过。
只不过后来和凌一鸿讨论过之后,唐宁又打消了这个想法。
虽然他是出于好心,但医书不同于其他书籍,需要担负责任,陈国也不同于黔地,对于黔地的山民是好事,对陈国百姓便未必是了。
唐宁提笔书写的时候,阿朵就双手托腮,坐在对面看着。
唐宁没有抬头,随口问道:“下面怎么这么热闹?”
阿朵脸上露出笑容,说道:“今天晚上是每年一度的芦笙节,他们都在准备晚上的节目呢……”
蛊族百姓都能歌善舞,唐宁从阿朵口中得知,他们寨子里每个月都有节日,用来感谢蛊神的馈赠,祈盼老天让他们风调雨顺等等。
芦笙节是蛊族的特有节日,但每个部落的举办时间不一样。
这个节日一开始的目的主要是祭祀祖先,庆祝粮食丰收,而这样的节日每年还有很多,在巫沙部落,芦笙节原本的意义慢慢消失,后来则逐渐演变成男女求偶的节日。
芦笙节当晚,寨中未婚的姑娘会穿着盛装,佩戴银花银饰,在早就准备好的场地上翩然起舞,未婚男子会围着场地,若是女子有相中的心上人,便会邀请他共舞……
当然,这是两厢情愿的事情,受邀的男子可以拒绝,即便是答应了,也不代表两人会缔结什么契约,听起来,这不过就是一场针对单身狗的相亲会而已。
唐宁对这芦笙节不感兴趣,他写完一页,似是无意问道:“我刚才在外面,听他们说你们蛊族在争什么圣女,什么是圣女?”
“圣女啊……”阿朵想了想,说道:“圣女是蛊族的信仰,也是蛊教的立教之基,只可惜蛊教很久都没有圣女了,也不知道这次能不能选出来……”
唐宁看了她一眼,问道:“你怎么不去选圣女呢?”
阿朵有些不好意思,低下头,说道:“我不行的,我的蛊术低微,武功也不好,去了也没有用……”
唐宁道:“不知道他们在哪里选圣女,一定很有意思……”
“这个我也不清楚。”阿朵摇了摇头,说道“这些事情,连族里的长老都不知道,只有十大长老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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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腕自杀是不容易成功的,人体有凝血功能,在手腕上割开一道伤口,血液要不了多久就会凝住,往往需要割开第二次,第三次。
满长老显然有着丰富的放血经验,动作干脆利落,手起刀落,一道血线就出现在阿二的手腕上,不过,这位名叫阿二的青年,明显有着很强的求生欲,抱着唐宁的腿紧紧的不松开。
这样一来,场内的气氛就显得有些尴尬了。
唐宁看了他一眼,说道:“张嘴。”
阿二闻言,立刻张开嘴巴。
唐宁将另一颗蜡丸扔进他的嘴里,这种蜡丸其实是孙老研制的,具有催吐和解毒的作用,效果立竿见影,唐宁觉得以后有可能会用到,出来的时候便带了一瓶。
唐宁看着在一旁狂殴不止的阿二,心中不由有些感慨,孙老曾经说过,蛊族都是下毒用蛊的高手,但却不善解毒和治病,他们的治病方式,还很原始和落后。
另一个世界的黔地,似乎在数千年前,就发展出了一套属于自己的医学体系,而在这里,他们的发展方向,似乎在很久以前,就走偏了……
阿二吐着吐着,脸色就好看多了,这时,场内已经没有一个人再怀疑唐宁了。
满大人看着他,叽里呱啦的说了一连串,就生气的离开了。
阿朵眼睛弯成了月牙,笑着说道:“他说阿二是被他放了邪毒之后才好的,是你占了他的便宜,但是他大人大量,这次不和你计较……”
唐宁注意到,巫沙部众人看他的眼神已经变了,他们对汉人的大夫似乎很尊敬。
已经没事的阿大和阿二单手握拳,对唐宁锤了捶自己的胸口,这是表示感谢的意思。
晚饭是在阿朵家吃的,从她上午吃鱼挑刺的动作就能看出来,她应该是一个吃货。
然而唐宁没想到的是,她居然还有一手不错的厨艺,桌上全都是他们山里的特色菜,有酸汤鱼肉,还有一些山中特产,鱼肉的酸汤浇在米饭里,唐宁不知不觉便吃了两大碗。
老乞丐比他吃的还多,而且将阿朵家整整一坛酒都喝光了,黔地山民普遍喜欢喝酒,以酒示敬,以酒传情,饮酒为乐,唐宁早有耳闻。
这里的酒喝起来的确别具一格,难怪老乞丐经常念叨。
蛊族的好客,唐宁还是第一次体会到,他们吃饭的功夫,便有不少人前来阿朵家,为他们送来了自己腌制的食物和美酒,当然,顺便也让唐宁帮忙看了几个病人,唐宁为他们一一开了方子,等到阿朵去万州采购时,帮他们抓药回来。
阿朵给唐宁的碗里夹满了菜,抬头看着唐宁,问道:“唐大哥,你认识神医爷爷吗?”
唐宁点了点头,说道:“他是我的师兄。”
阿朵崇敬的看着他,说道:“难怪你的医术这么好……”
唐宁看向她,问道:“你们平日里生病,都是请满长老诊治吗?”
阿朵点了点头,说道:“满长老是这里唯一的大夫,附近的部落寨子,如果有人生病,都会请他医治。”
唐宁问道:“他平时就这么治病吗?”
阿朵说道:“是的,他每次都让我们吃些人参灵芝,或是喝树叶煮成的汁水,或者用小刀割开手腕……”
“这样不行啊。”唐宁摇了摇头,说道:“这样乱吃乱喝,没病也会吃出病来。”
阿朵低下头,失落道:“这里很穷,也很偏僻,除了神医爷爷,没有大夫愿意到我们这里来……”
“这样吧……”唐宁想了想,说道:“我写一本医术,你以后就按照书上的内容治病,不要请满大人乱诊治了……”
虽然看病不能按图索骥,但平常一些具有明显特征的病症,还是有迹可循的,她可以循着书上说的,做一些应急的处理,总比遇到什么情况就吃灵芝放血好得多。
唐宁之所以做这件事情,一来是被她们的淳朴打动,二来是他的目的本来就不纯,阿朵越是单纯热情,他心里的愧疚就越深。
为她们做些有意义的事情,可以让他心里的负罪感少一些。
阿朵闻言,猛地放下碗,惊喜的问道:“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唐宁看着她,问道:“你们这里有纸笔吗?”
“有!”阿朵胡乱的擦了擦嘴,像是担心唐宁反悔,立刻便跑去准备了。
其实编写一本简单的医术,向百姓们普及基本的医疗知识,这个想法唐宁当初帮助太医院编纂典籍的时候就有过。
只不过后来和凌一鸿讨论过之后,唐宁又打消了这个想法。
虽然他是出于好心,但医书不同于其他书籍,需要担负责任,陈国也不同于黔地,对于黔地的山民是好事,对陈国百姓便未必是了。
唐宁提笔书写的时候,阿朵就双手托腮,坐在对面看着。
唐宁没有抬头,随口问道:“下面怎么这么热闹?”
阿朵脸上露出笑容,说道:“今天晚上是每年一度的芦笙节,他们都在准备晚上的节目呢……”
蛊族百姓都能歌善舞,唐宁从阿朵口中得知,他们寨子里每个月都有节日,用来感谢蛊神的馈赠,祈盼老天让他们风调雨顺等等。
芦笙节是蛊族的特有节日,但每个部落的举办时间不一样。
这个节日一开始的目的主要是祭祀祖先,庆祝粮食丰收,而这样的节日每年还有很多,在巫沙部落,芦笙节原本的意义慢慢消失,后来则逐渐演变成男女求偶的节日。
芦笙节当晚,寨中未婚的姑娘会穿着盛装,佩戴银花银饰,在早就准备好的场地上翩然起舞,未婚男子会围着场地,若是女子有相中的心上人,便会邀请他共舞……
当然,这是两厢情愿的事情,受邀的男子可以拒绝,即便是答应了,也不代表两人会缔结什么契约,听起来,这不过就是一场针对单身狗的相亲会而已。
唐宁对这芦笙节不感兴趣,他写完一页,似是无意问道:“我刚才在外面,听他们说你们蛊族在争什么圣女,什么是圣女?”
“圣女啊……”阿朵想了想,说道:“圣女是蛊族的信仰,也是蛊教的立教之基,只可惜蛊教很久都没有圣女了,也不知道这次能不能选出来……”
唐宁看了她一眼,问道:“你怎么不去选圣女呢?”
阿朵有些不好意思,低下头,说道:“我不行的,我的蛊术低微,武功也不好,去了也没有用……”
唐宁道:“不知道他们在哪里选圣女,一定很有意思……”
“这个我也不清楚。”阿朵摇了摇头,说道“这些事情,连族里的长老都不知道,只有十大长老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