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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重重叹了口气,怒道:“七少已经暗示得如此明显了,可是阀里那些老家伙却个个装聋作哑,宋仲埕那老混蛋还口口声声说宋阀脸面要紧,哼!我看他就是想给少爷找不自在,生怕您脱了束缚,与大族结亲,从此得一强援。这大厦都将倾颓,还要脸面何用!糊涂,真是糊涂!”
宋子宁叹了口气,轻声道:“天不会亡人,人都是自取灭亡。”
此时突然一阵强风来袭,吹开窗户,弄得满室尽寒,纸张横飞。宋子宁却没有动,一时之间,满心尽是萧瑟。
千夜仍在进行漫长的等待,巨兽心血似乎无穷无尽,转化的黑暗原力也源源不断。
空间一角,紫色血气正缩在那里,动也不动。玄篇转化出来的海量黑暗原力它一点也分润不到,全被暗金血气吸收。今天暗金血气不知为何,表现得极为霸道,紫色血气曾想如往常一般分些黑暗原力,却遭到了暗金血气驱逐。
两条血气一番大战,结果紫色血气大败,差点被暗金血气撕碎吞噬。它元气大伤,再也不敢争食,只能远远缩去角落里,等着暗金血气吃饱,再看看还能不能有剩。
而这一次无论黑之书还是原初之翼都格外平静,根本没有发动来和暗金血气争抢,于是所有黑暗原力都被暗金血气吸收。
时间又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暗金血气终于达到临界点,开始释放出条条血丝,依附在心脏之上,结出一个暗金色的血茧,开始晋阶。
千夜默默计算了一下,顿时一惊,暗金血气吸收的这些黑暗原力几乎相当于一个血族伯爵的全部精血。
一个完整的血族伯爵,原来只够暗金血气完成一次进阶?千夜如果还有身体的话,一定会觉得自己眼角在抽动。以往他只觉得原初之翼和黑之书消耗惊人,现在才发现,暗金血气才是真正的吃货大户。
暗金血气的茧已结成,却没有停止吸取黑暗原力,吸收速度反而还在加快。片刻之后,从茧中伸出一根暗金血丝,探入千夜心脏,再过片刻,又有一根暗金血丝生成,再度探入。
这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玄篇碾磨出的黑暗原力源源不断地进入血茧,一个突如其来的明悟忽然进入千夜意识中。暗金血气这次进阶之后,就会凝结血核!
也即意味着千夜在永夜一侧先行一步,正式晋升三等子爵,对应帝国这边就是十级战将了。
只是算了算暗金血气的恐怖消耗,却让千夜苦笑不已,自它结茧之后,汲取的黑暗原力又相当于一位伯爵了。前前后后加在一起,至少消耗了相当于两个半伯爵的黑暗原力喂养暗金血气,方才有了这颗正在成形的血核。若以此为标准,下一次晋阶简直是无法看到尽头的任务。
然而无论永夜还是黎明,两大阵营中任何一方都存在一条公理,那就是天资既定情况下,有多少投入就有多少收获。越是天资恐怖,想要完美晋阶就越是困难,然而基础打得越牢,未来的成长空间就越是辽阔。
虽然知道这条道理,可是千夜仍然心中忐忑。没有别的,就是这次晋阶消耗实在是太多了,多到不合常理的地步。如此消耗,放在赵雨樱、赵君度这等人身上还差不多。可即使是他们,论理也不该有如此消耗。
血茧上伸出无数暗红丝线,刺入心脏,将两者紧密连接在一起。在血茧内暗金血气不断进化的过程中,千夜的心脏也在缓缓变化,不断强化。而在这个过程中,又消耗了相当于两个伯爵的精血。
直到某个时刻,暗金血气终于完成进化,破茧而出!
这一刻,千夜已经说不上兴奋了。从前至后,至少相当于五位三等伯爵的精血消耗在这次晋阶上。换句话说,五个斯图卡伯爵加在一起,才能换来千夜凝结血核,晋升三等子爵。
这方小小空间之外,巨兽的心血几乎消耗殆尽,还剩下薄薄一层。千夜也只能感叹,混乱生命的精血之旺盛,超出普通生物数倍。
此时此刻,凝结血核已是水到渠成。暗金血气破茧而出后,那无数刺入心脏的血丝并未抽离,而是不断从心脏内抽出鲜血,在心脏外凝聚成一个小小血团。
看到这个血团,千夜终于放下了心。他原本担心暗金血气直接将心脏同化成血核,就象所有血族都会做的那样。
但是如此一来,千夜就等于大半个身体都进入永夜阵营。况且人族战将以后诸多战技功法,都要以心脏为力量源头发动,而若是有生之年想要成就神将,心脏就更是必不可少。
所以从一开始,千夜就不断给暗金血气指令,让它凝聚一个新的血核出来。只是他也不知道暗金血气会不会服从命令,毕竟千夜从来就没能真正控制过它。
好在暗金血气这次分外听话,果然按照千夜要求,在心脏之外重新凝聚一颗血核。
血团不断蠕动,并且继续吸取黑暗原力,直到巨兽剩余心血只剩涓滴时,一颗新的血核才出现在心脏旁边。
只是看到这颗血核之时,千夜不禁有些发怔,这真的是我的血核?
他杀过的血族子爵不在少数,也没有少见过血族血核,就是侯爵血核都曾见过,不过那是在红蝎军团的阵列室里。
此刻在心脏旁边的新生血核足有拳头大小,远超普通子爵,若论大小接近一等子爵。这也就罢了,毕竟在晋阶时消耗了那么多精血,比普通子爵强些也正常。然而这颗血核与众不同的是,它并不是纯粹血肉,还嵌着多颗暗金色晶粒。
传说中,当血族跨越公爵,步入亲王时,血核会发生一次质变,整体晶化,被称为血琥珀。然而这只是流于文字的记载而已,大部分人终其一生都不可能看到亲王血核。
血族亲王无比强大,比之大君也只差一线,寿命更是接近无限,活个数千年毫不出奇。那些著名的血族亲王,大多年龄比帝国的历史更长。如此人物,谁又能杀了他们,拿出血核来瞧一瞧?
那此刻千夜这颗血核,又该如何分类?半晶化?
千夜深感头痛,索性把这个问题放到一边,成功凝聚出血核,带来的直接好处就是可以恢复身体了。血族生命力极为顽强,只要血核还在,将它浸泡到本族的血池中,花点时间和资源就会复生。这也是诛杀高级血族,一定要破坏血核的原因。
血核凝聚完成后,也如心脏一般开始有规律地脉动。暗金血气似是累了,一头扎进血核,再也不肯动一动。直到这时,蜷缩在角落里的紫色血气才有动作,它绕着血核游动许久,却不敢进去,只得带着能力符文回到心脏,蛰伏起来。
当血核第一次脉动开始的时候,千夜的意识忽然有了脚踏实地的感觉,自虚空落入血核。接着他心念方才一动,血核中即刻射出成百上千条细细血丝,穿透了周围空间,扎入巨兽残存心血以及更外层的血肉中,一面吸收,一面开始重构身体。
千夜静下心来,专注于重构身体。
外界,黑森林中,仍在向四面八方蔓延,吞噬所过之处一切的血肉忽然停止了前进,诡异/地静止下来。又过片刻,竟然开始收缩,只留下被侵蚀的焦土。
但是当血肉退走之后,削薄一层的地面居然如有生命般起伏着,慢慢隆起,自行填平了坑道。
再过片刻,地面开始冒出片片新绿嫩枝,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生长,还不到一天功夫就出现片片数十米高的树林。然后它们就不再生长,树叶转为枯黄,纷落如雨,枝干也渐渐扭曲发黑,慢慢变成了那诡异阴森模样。
血肉本已覆盖数千米方圆,此刻开始收缩,并且不断干枯,似乎精华正在被不断抽离。最后从外缘开始,血肉彻底枯萎,化为深灰色的石块。
不知过了多久,千夜撕开包裹住身体的一层血膜,站了起来。他起身后第一件事,就是摸了摸自己胸口,现在那里不止有一颗心脏在跳动,还多了一颗前所未见的血核。
千夜又看了看自己的手。这双手更加的纤细欣长,完全找不出一点瑕疵,有如艺术品。如果硬要挑毛病的话,那就是肌肤有些过于苍白,透着些许病态的美。
然而这双看上去有些纤弱的手中,却有着不相称的恐怖力量。千夜放眼四顾,看到不远处就有半截断剑,于是伸手一招,剑就到了手里。
这把剑原本是南宫建成所用的武器,他身死之后,整个人都被混乱巨兽吞噬,武器也都被腐蚀损毁,只剩下半截刃锋。但这半截连混乱巨兽都无法消化的金属,正是长剑精华所在。
千夜拿着断剑,看了看,随手一拧,刃锋居然就被拧成麻花。这种力量,已远在同阶血族之上,足以生撕精铁。
千夜将刃锋残骸扔在地上,又看了看自己双手,这才仔细打量周围。此刻他站立的地方是方圆千米的一片空地,空荡荡的,什么东西都没有,只地面铺了厚厚一层古怪灰石。而在千夜脚边,躺着一根项链,正是安度亚的神秘空间。
这根项链毫发无伤,不愧是黑翼君王留下的核心宝物。千夜捡起项链,重新戴在脖子上。
这时不远处一点闪光突然引起了他的注意,走过去一看,见是一块奇异的棱型水晶,约有手掌大小。
ps:俺回来了,总算赶在午夜前。
某帕泡的茶一如既往。
人生有许多事物每一天都在改变,而难能可贵的是,也有不少东西历久弥新。
所以,珍惜,是一个值得读出声来自勉的词语。r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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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子宁叹了口气,轻声道:“天不会亡人,人都是自取灭亡。”
此时突然一阵强风来袭,吹开窗户,弄得满室尽寒,纸张横飞。宋子宁却没有动,一时之间,满心尽是萧瑟。
千夜仍在进行漫长的等待,巨兽心血似乎无穷无尽,转化的黑暗原力也源源不断。
空间一角,紫色血气正缩在那里,动也不动。玄篇转化出来的海量黑暗原力它一点也分润不到,全被暗金血气吸收。今天暗金血气不知为何,表现得极为霸道,紫色血气曾想如往常一般分些黑暗原力,却遭到了暗金血气驱逐。
两条血气一番大战,结果紫色血气大败,差点被暗金血气撕碎吞噬。它元气大伤,再也不敢争食,只能远远缩去角落里,等着暗金血气吃饱,再看看还能不能有剩。
而这一次无论黑之书还是原初之翼都格外平静,根本没有发动来和暗金血气争抢,于是所有黑暗原力都被暗金血气吸收。
时间又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暗金血气终于达到临界点,开始释放出条条血丝,依附在心脏之上,结出一个暗金色的血茧,开始晋阶。
千夜默默计算了一下,顿时一惊,暗金血气吸收的这些黑暗原力几乎相当于一个血族伯爵的全部精血。
一个完整的血族伯爵,原来只够暗金血气完成一次进阶?千夜如果还有身体的话,一定会觉得自己眼角在抽动。以往他只觉得原初之翼和黑之书消耗惊人,现在才发现,暗金血气才是真正的吃货大户。
暗金血气的茧已结成,却没有停止吸取黑暗原力,吸收速度反而还在加快。片刻之后,从茧中伸出一根暗金血丝,探入千夜心脏,再过片刻,又有一根暗金血丝生成,再度探入。
这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玄篇碾磨出的黑暗原力源源不断地进入血茧,一个突如其来的明悟忽然进入千夜意识中。暗金血气这次进阶之后,就会凝结血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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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算了算暗金血气的恐怖消耗,却让千夜苦笑不已,自它结茧之后,汲取的黑暗原力又相当于一位伯爵了。前前后后加在一起,至少消耗了相当于两个半伯爵的黑暗原力喂养暗金血气,方才有了这颗正在成形的血核。若以此为标准,下一次晋阶简直是无法看到尽头的任务。
然而无论永夜还是黎明,两大阵营中任何一方都存在一条公理,那就是天资既定情况下,有多少投入就有多少收获。越是天资恐怖,想要完美晋阶就越是困难,然而基础打得越牢,未来的成长空间就越是辽阔。
虽然知道这条道理,可是千夜仍然心中忐忑。没有别的,就是这次晋阶消耗实在是太多了,多到不合常理的地步。如此消耗,放在赵雨樱、赵君度这等人身上还差不多。可即使是他们,论理也不该有如此消耗。
血茧上伸出无数暗红丝线,刺入心脏,将两者紧密连接在一起。在血茧内暗金血气不断进化的过程中,千夜的心脏也在缓缓变化,不断强化。而在这个过程中,又消耗了相当于两个伯爵的精血。
直到某个时刻,暗金血气终于完成进化,破茧而出!
这一刻,千夜已经说不上兴奋了。从前至后,至少相当于五位三等伯爵的精血消耗在这次晋阶上。换句话说,五个斯图卡伯爵加在一起,才能换来千夜凝结血核,晋升三等子爵。
这方小小空间之外,巨兽的心血几乎消耗殆尽,还剩下薄薄一层。千夜也只能感叹,混乱生命的精血之旺盛,超出普通生物数倍。
此时此刻,凝结血核已是水到渠成。暗金血气破茧而出后,那无数刺入心脏的血丝并未抽离,而是不断从心脏内抽出鲜血,在心脏外凝聚成一个小小血团。
看到这个血团,千夜终于放下了心。他原本担心暗金血气直接将心脏同化成血核,就象所有血族都会做的那样。
但是如此一来,千夜就等于大半个身体都进入永夜阵营。况且人族战将以后诸多战技功法,都要以心脏为力量源头发动,而若是有生之年想要成就神将,心脏就更是必不可少。
所以从一开始,千夜就不断给暗金血气指令,让它凝聚一个新的血核出来。只是他也不知道暗金血气会不会服从命令,毕竟千夜从来就没能真正控制过它。
好在暗金血气这次分外听话,果然按照千夜要求,在心脏之外重新凝聚一颗血核。
血团不断蠕动,并且继续吸取黑暗原力,直到巨兽剩余心血只剩涓滴时,一颗新的血核才出现在心脏旁边。
只是看到这颗血核之时,千夜不禁有些发怔,这真的是我的血核?
他杀过的血族子爵不在少数,也没有少见过血族血核,就是侯爵血核都曾见过,不过那是在红蝎军团的阵列室里。
此刻在心脏旁边的新生血核足有拳头大小,远超普通子爵,若论大小接近一等子爵。这也就罢了,毕竟在晋阶时消耗了那么多精血,比普通子爵强些也正常。然而这颗血核与众不同的是,它并不是纯粹血肉,还嵌着多颗暗金色晶粒。
传说中,当血族跨越公爵,步入亲王时,血核会发生一次质变,整体晶化,被称为血琥珀。然而这只是流于文字的记载而已,大部分人终其一生都不可能看到亲王血核。
血族亲王无比强大,比之大君也只差一线,寿命更是接近无限,活个数千年毫不出奇。那些著名的血族亲王,大多年龄比帝国的历史更长。如此人物,谁又能杀了他们,拿出血核来瞧一瞧?
那此刻千夜这颗血核,又该如何分类?半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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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核凝聚完成后,也如心脏一般开始有规律地脉动。暗金血气似是累了,一头扎进血核,再也不肯动一动。直到这时,蜷缩在角落里的紫色血气才有动作,它绕着血核游动许久,却不敢进去,只得带着能力符文回到心脏,蛰伏起来。
当血核第一次脉动开始的时候,千夜的意识忽然有了脚踏实地的感觉,自虚空落入血核。接着他心念方才一动,血核中即刻射出成百上千条细细血丝,穿透了周围空间,扎入巨兽残存心血以及更外层的血肉中,一面吸收,一面开始重构身体。
千夜静下心来,专注于重构身体。
外界,黑森林中,仍在向四面八方蔓延,吞噬所过之处一切的血肉忽然停止了前进,诡异/地静止下来。又过片刻,竟然开始收缩,只留下被侵蚀的焦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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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肉本已覆盖数千米方圆,此刻开始收缩,并且不断干枯,似乎精华正在被不断抽离。最后从外缘开始,血肉彻底枯萎,化为深灰色的石块。
不知过了多久,千夜撕开包裹住身体的一层血膜,站了起来。他起身后第一件事,就是摸了摸自己胸口,现在那里不止有一颗心脏在跳动,还多了一颗前所未见的血核。
千夜又看了看自己的手。这双手更加的纤细欣长,完全找不出一点瑕疵,有如艺术品。如果硬要挑毛病的话,那就是肌肤有些过于苍白,透着些许病态的美。
然而这双看上去有些纤弱的手中,却有着不相称的恐怖力量。千夜放眼四顾,看到不远处就有半截断剑,于是伸手一招,剑就到了手里。
这把剑原本是南宫建成所用的武器,他身死之后,整个人都被混乱巨兽吞噬,武器也都被腐蚀损毁,只剩下半截刃锋。但这半截连混乱巨兽都无法消化的金属,正是长剑精华所在。
千夜拿着断剑,看了看,随手一拧,刃锋居然就被拧成麻花。这种力量,已远在同阶血族之上,足以生撕精铁。
千夜将刃锋残骸扔在地上,又看了看自己双手,这才仔细打量周围。此刻他站立的地方是方圆千米的一片空地,空荡荡的,什么东西都没有,只地面铺了厚厚一层古怪灰石。而在千夜脚边,躺着一根项链,正是安度亚的神秘空间。
这根项链毫发无伤,不愧是黑翼君王留下的核心宝物。千夜捡起项链,重新戴在脖子上。
这时不远处一点闪光突然引起了他的注意,走过去一看,见是一块奇异的棱型水晶,约有手掌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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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帕泡的茶一如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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