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 哄人的精髓


小说:逼我重生是吧   作者:幼儿园一把手   类别:都市生活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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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间内,沈卿宁正把自己的手机放在一本言情小说上。
  她怎么都没想到程逐这个人居然会这样回复。
  她脑海中都直接浮现出这个坏蛋一脸笑意的模样了。
  “好气啊!”
  明明他刚刚才对我做了这些事情。
  现在居然又嬉皮笑脸了!
  哪有人在这种时候回一句“哎哟,我还以为你一整晚都打算不理我了”的!
  好想打他一拳是怎么回事?
  她都有点后悔给他发这张照片了。
  一念至此,她是真打算从现在开始就不理他了。
  然而,真正的不理,那就是不回他微信,不跟他有任何的互动。
  可沈卿宁却拿起手机,把自己刚刚发过去的照片和信息都给撤回了。
  程逐看着她撤回了两条微信内容,只觉得带了点小情绪的宁宝,确实会比往日里多几分可爱。
  这种平日里气场强大的清冷系少女,在此刻流露出这种男女间的小情绪来,也是自带点反差感的。
  甚至于她这个做法还带点小幼稚。
  我不说话,但我用撤回来告诉你,我这下子是真的不理你了。
  这种行为其实是在说什么?
  ——要哄。
  这哪是别人能在沈卿宁身上看到的情绪?
  还是那句话,她的很多状态都是仅你可见模式。
  程逐笑着打字:“我又补订了三盒,既然你这么喜欢,那就给小柚子留一盒,我那盒也给你吧。”
  这個数字其实很微妙。
  如果是补订了一盒,那就是专门又给伱买的。
  这个做法有问题吗?
  确实没问题,是在及格线的。
  暧昧期嘛,你喜欢吃,那就给你买呗。
  表达出来的是专门给你补货。
  但这里头,还是少了点“付出”与“补偿”。
  我本来打算自留一盒的,现在就都给你,把我自己的那份也给你。
  这样一来,给人的感觉就又会不一样一些。
  宠溺就会变多一些,也会更像是在哄你。
  这样一来,和前面的嬉皮笑脸就会产生回应,就达成了一组很完善的情绪拉扯。
  沈卿宁看着手机里收到的微信,嘴里忍不住轻声嘟囔了一嘴:“这还差不多。”
  在程逐的引导下,二人很快就恢复到了正常的聊天节奏上。
  沈明朗被他当工具人用,问她:“酒给你哥了吗,他怎么说?”
  “说你还算有良心。”沈卿宁笑着打字。
  沈明朗恐怕这辈子做梦都想不到,程逐给了他两瓶价格并不贵的果酒,却用它们做了那么多事情。
  先是引入喝醉的话题,然后把这位傲娇少女给亲了,后续更是连续在她的粉颈上留下两处草莓印记。
  最终,也用它进行事件收尾,给她一个台阶下,让她可以自然而然地回复自己,而不是真的不理他。
  最有意思的是,沈明朗在几分钟后,还给程逐发了微信。
  他先是拍了一张自己在独酌的照片。
  这人本身就是个酒蒙子,这几年过得都是醉生梦死的生活,表弟难得这么有心送我两瓶酒,说是味道很不错,那我自然要开出来尝一下的。
  而且收到别人的礼物,总要给予回应的啊!
  ——《很懂礼貌沈明朗》。
  “喝了,确实味道不错,让我猜猜是什么水果酿的哈!”他还和程逐互动上了。
  “猕猴桃!对不对!”
  “厉害啊!表哥!”程逐轻飘飘地捧了一句。
  “废话,随便尝一口我就心里有数了啦!”沈明朗还真就得意上了。
  他看着两瓶果酒,确实很符合他的口味。
  “知道我喜欢喝酒,就给我带两瓶回来。”
  “有心了,表弟还是有心的!”
  翌日,沈卿宁起了个大早。
  昨天夜里,她一直到洗漱前都还在和程逐聊天。
  在洗澡的时候,感受着温热的水流,不知道为何,又想起了出租屋内发生的一幕幕。
  光是这么一回忆,她就觉得有点口干,然后脸颊发烫。
  洗完澡后,她换上睡衣睡裤,坐在卫生间的镜子前,给自己进行护肤。
  对于精致的少女而言,冬季这种皮肤干燥的季节,需要护肤的可不只是脸。
  身体乳也是必备的东西。
  只不过在这个过程中,她的目光不由得汇聚到了脖颈上的草莓印记上。
  这让她觉得热热的,闷闷的。
  嗯,肯定是因为刚刚热水澡洗的太久了,卫生间里水蒸气太多了!
  “希望快点消掉啊。”
  这不,她早上一睡醒,去卫生间洗脸的时候,忍不住又照了照镜子。
  这才过去一晚,草莓印记还是无比明显。
  她的皮肤实在是太白了,使得这两处印记就像是冬日白雪中的两朵红梅!
  想不引人瞩目都难!
  她还和林鹿约了一起吃午饭,然后去逛街,逛完街再一起去上一节瑜伽课的。课的。
  吃饭和逛街的时候,倒是可以穿高领毛衣,或者系一条围巾。
  可练瑜伽的时候该怎么办?
  也没有高领的瑜伽服啊。
  更主要的是,她现在都不敢穿着睡衣睡裤下楼吃早饭!
  沈卿宁直接打开衣柜,换上了一件黑色修身高领毛衣。
  以至于下楼吃早饭的时候,年轻后妈王雨姗便纳闷道:“宁宁,你要出门了?”
  “没有,中午出去和林鹿吃饭。”她说。
  还别说,傲娇少女顶着这张清冷的脸庞,面无表情地回话也不会让人觉得有什么的。
  王雨姗倒也没多想。
  她还不忘夸了一嘴:“我们宁宁穿高领毛衣真好看,我脖子没你这么长,就穿不出这种效果。”
  沈卿宁拿着勺子搅拌着自己面前的黑米粥,都有点不敢回话。
  到了临近十一点的时候,她就驱车去接林鹿了。
  这一路上,她其实有点胡思乱想。
  因为她俩现在和程逐的关系,有点复杂。
  仔细回忆了一下,三人好像也很久没有线下聚在一起了。
  沈卿宁和林鹿已经很久没有同时出现在程逐面前了。
  站在她的角度,心态是偏向于明明是我先。
  是她先认识的程逐,也是她先明白了自己对程逐的心意,这些都早于林鹿。
  可问题在于林鹿对她无话不说,她这个死傲娇可不是这样的性子。
  从时间线上看,确实是她先。
  但是,从事实出发,她没有说出来啊。
  以至于现在的情况就是,林鹿早就告诉过她,她喜欢上了程逐。
  沈卿宁瞬间就变得很被动。
  以至于她和程逐在酒后接吻了,她也不敢说,昨天发生的一切,她也不敢说。
  毕竟按照先后顺序,其实也应该是先敞开心扉,承认自己也喜欢程逐。
  直接告诉她发生的一切,那还得了?
  那给人的感觉会很奇怪的。
  这就好比你告诉你兄弟,你喜欢上了一个妹子,你兄弟啥也没跟你说,但有一天突然告诉你:“那个我昨天和她接吻了。”
  卧槽,你小子!你妈的有毒吧!
  事态的发展就会很不可控。
  更何况这位少女还曾在闺蜜面前夸下过海口,说自己没打算在大学谈恋爱,还说出了那句自己的名言:“笨蛋才谈恋爱!”
  沈卿宁除了和程逐相处的时候,都是一个偏理性的性子。
  越是理性,她就会越往深处去想。
  而越想,便越会觉得这样做也不好,那样做也不对。
  她会更加畏首畏尾,想要找出一个两全之策。
  但这哪是在这么开车接人的途中就能想出来的?
  说起来,从先后顺序上来看,明明全是自己先。
  自己先认识的程逐,自己先明白了自己的心意,自己先和他有了亲密接触可为什么今天见林鹿还是感觉心虚啊!
  ——《傲娇的代价》。
  她在开车的途中,还忍不住往上拉了拉毛衣的领子。
  出门前,她还给自己的脖子打了一层浅浅的遮瑕,让草莓印记别那么明显。
  车子驶入林鹿居住的小区后,她便给鹿鹿发了微信。
  元气少女今天穿了一身白色的面包羽绒服,使得上半身看着有点鼓鼓的,反衬出了双腿的纤瘦。
  她一坐入副驾,就笑嘻嘻地道:“好饿好饿!宁宁开快点!我都已经想好要点什么了!”
  她俩今天是去万象城吃鼎泰丰,吃完则就在万象城逛街。
  车子驶入万象城后,就径直往着vip停车区而去。
  吃饭的时候,林鹿还问她:“宁宁,你今天话好少啊,是有心事?”
  沈卿宁连连摇头。
  反倒是逛街的时候,她和林鹿走入一楼的某家店内,在路过男装区时,她留意到了模特身上穿着的那套新款还挺好看的,心中不自觉地冒出了一个念头:“看着还挺适合程逐的。”
  她甚至有点想买
  整个逛街的过程中,她足足有三次升起这样的念头。
  到了最后,她自己倒是只买了一双小白鞋。
  林鹿那边倒是购物欲很旺盛,买了一件羊毛开衫,还买了一件驼绒大衣,以及和沈卿宁一模一样的小白鞋。
  二人买的正是程逐给陈婕妤买的那一款!
  这款小白鞋确实是当下的潮流款,风潮才刚刚掀起。
  逛街结束后,二女就驱车去上瑜伽课了。
  换上了瑜伽服和瑜伽裤的沈卿宁,那一双修长的美腿在瑜伽裤的包裹下,可以清晰地看到腿部轮廓,以及那逆天的比例。
  这是一双根本挑不出任何毛病的腿,一双能让腿控爱不释手的腿。
  而林鹿那边,让人第一眼就注意到的恐怕就是被瑜伽服所包裹住的鼓胀胀的胸脯。
  她看向身边的腿精,突然问道:“宁宁,你脖子这里怎么红了两块?”
  “喔,在家里被蚊子咬了。”沈卿宁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脖颈,故作淡定实则心跳加速。
  “啊?你家这么冷的天还有蚊子啊?而且红了好大一片哦!”
  “嗯,这蚊子很毒!”她还小小的吐槽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