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去与留的选择


小说:新世界1620   作者:伯拉土   类别:两宋元明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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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1年1月1日,元旦节,周五。
肆掠了几乎三天的大雪天终于在新年的第一天全面放晴。
大早,曼哈顿社区的居民在铲完雪后都换上了新衣,准备享受一次三天的假期。
印第安雇工在很短时间内适应了技术含量很低的水泥和砖瓦的烧制工作,曼哈顿社区的建设工程进行的还算顺利。董久楠领导的建筑工程队已经吸纳了超过百名印第安青壮,在几十位现代工人的指导下干得有声有色。
从去年12月份开始,曼哈顿社区的几处关键性的公共设施已经陆续进行改造,未来都将替换为砖石混木结构。随着社区福利院和社区医院住院部的改造工程开工,所有的居民都开始期待自己也能告别临时木制房屋。
门外的社区广场传来了歌声。码头广播里,那首曾经非常熟悉的义勇军进行曲,高昂而澎湃着。
苏子宁一边整理着床铺,一边不由自主地跟着同步低声哼唱。慢慢地,年轻人停下动作,扭过头,快走到窗边,推开窗户,急急地远眺码头方向。
没有想象中的五星红旗在飘扬,也没有群众聚集,更没有山呼海啸般的群众欢呼,苏子宁自嘲地摸摸鼻子。
“这绝对是这个时代最为热血的国歌,也许还是第一首!怎么,准备好了吗?”门自己开了,严晓松叼着烟,背着包走了进来,肩上还挂着两只长条状的布袋。
“你说错了,世界上第一首国歌是1569年荷兰人先用上的《威廉·凡·拿骚》,荷兰士兵在战场上用这首歌狠狠地恶心了一把西班牙人,然后胜利了。”苏子宁背起了包,原地跳了几下,体会着身体的适应性。
“如果布鲁克林船厂工地的印第安人和英格兰人能听到的话,他们会什么表情?”严晓松解下肩膀的一条布袋,从中取出了一把滑膛燧发枪扔向了苏子宁,“工业部的姜兆龙已经发火了,各个地方催促的订单让他不得不宣布全体加班。你居然还想着去打猎?你想故意刺激他?”
“他应该高兴才是,加班一天可是三倍工资。现在我还吃不起社区商店里的红肠。”苏子宁撇撇嘴,轻车熟路地将火枪药池打开,检查着击发装置。
一边聊天,两人一边沿着居民区街道朝北边围墙大门走去,打算深入曼哈顿丛林深处去猎杀北美驼鹿。近些日子,吃腻了海产的苏子宁总是想着法地去林地里猎捕那些野味,但到现在为止,他一次都没有得逞过。
……
……
一声枪响,然后就是浓厚的烟雾腾起。巨大的声响甚至震得树枝上的积雪纷纷下落。
又放空了一次,苏子宁沮丧地垂下枪口,然后恨铁不成钢地盯着手中的滑膛燧发枪,仿佛多瞪上几眼这个东西就会变成一挺加特林。
“我敢肯定,这歌一定是故意安排的。”严晓松用燧发枪瞄准着逐渐远去的驼鹿身影,最后无奈地放弃了射击。
做为世界最大的鹿类,北美驼鹿几乎可以在积雪六十公分的雪地里来去自如,就凭苏子宁这个二杆子的枪法,别说是滑膛燧发枪,就是一把武警队的81杠,他也未必能在50米距离上命中。
“嗯……没什么,至少我觉得义勇军进行曲非常好听,也很振奋人心。”苏子宁用推杆将铅弹捅进枪管,面色平静。
“这几天,又有几个人申请去欧洲,都是关系不错的那几个。”严晓松一愣,似乎感觉自己有点小题大做了,于是转移了话题。
“嗯,社区委员会已经通过,看来你打算放手大干了。”
苏子宁想起了什么,放下枪,静静地看着面前的乐观青年,半晌,才微微叹了口气,然后指了指自己的帽子:“齐建军昨天晚上找了我,问我有没有信心做为领队一起去欧洲。他认为我的管理协调能力对这次欧洲之行非常有帮助。”
严晓松眉头慢慢皱了起来,想了好一阵,才一脸严肃地说道:“不!你不能去。就算你主动答应下来,郑泉也未必会同意的。”
“为什么,你认为有人故意趁这个机会让我们离开曼哈顿?”苏子宁嘴角带着一丝微笑,似乎在等待下文。
“你自己应该心里明白!”严晓松重重哼了声,转身朝驼鹿逃离的方向走去,头都没有回,“我们这次一走,至少是大半年以上,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回到曼哈顿……在整个社区里,许多和我一样的年轻人都很欣赏你,也只有你,才能在社区委员会为我们保留那么一丁点的话语权。”
“我们离开那么长时间,等回来的时候,曼哈顿的某些事情已经格局已定,是吧?所以必须要有人看着一切,并坚持某些需要坚持的东西?”苏子宁叹了口气,微微摇头。
我能做什么,难道说我留在这里就是为了防范委员会做出一些让人不愿接受的决定?那谁又能证明我们的想法又是绝对正确的呢?
苏子宁恐怕连自己也不知道答案。
两人不在说话,只是心不在焉的,一前一后继续朝森林某个方向走去,茂密的丛林里还有着更多的驼鹿等着验证他们二人的枪法。
……
……
“周可民,过了元旦节假期,你的工作可以移交给警队的陈礼文队长……你好好休息几天,然后去欧洲贸易筹备小组报到。”
定居点军事安全部办公室里,郑泉不带任何表情地在办公桌前书写着什么,头都没抬地说着。
“啊……总督岛要塞的施工地不需要我看着了?”周可民大喜,赶紧搬过一张椅子,坐到郑泉面前,嬉皮笑脸地搓着手,“您的意思,是同意我上五月花号去欧洲?”
“嗯……齐建军昨天找了我,谈了他的看法,他认为你有能力帮助苏子宁委员完成开春后的欧洲之行。”郑泉慢慢抬起头,看着这个门生弟子,微微一叹,“你很年轻,精力旺盛,而且做事比许多同龄人都专注,这也是委员会一直给你压担子的原因,社区里年轻人不少,但有责任心的却不多。”
“嘿嘿,谢谢首长的夸奖,我不过是向苏哥和严哥他们学习学习,他们可比我能力强多了,我就是没事喜欢瞎掺和。”
周可民不好意思地摸着后脑勺,笑得很灿烂。
再次注视着年轻人的双眼,郑泉没有找到哪怕一丝的做作,嘴唇动了好几下,还是把想说的吞进了肚子。
“好了,你快去忙吧……听说你们年轻人打算今天晚上去工业区开篝火晚会?一定注意安全,那里附近野兽和印第安人多,记得带上武器。”
“好嘞,您就放一万个心。周围几十范围的印第安部落对我们可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听说几个医院的护士也受到邀请去参加晚会了!”
“你才多大?别弄出乱子!”
“哈哈!”
……
……
天色已经黑了,布鲁克林工业区内正燃着一堆巨大的篝火,技术工人们端着不锈钢饭盒,乐呵呵地围坐在一起,不少人还举着价值不菲的啤酒在大口猛灌,而啤酒这样的饮料现在在整个曼哈顿定居点都是最昂贵的一类消费品。
半个月前,第一批铁质工具在工人们的努力下终于产出了,虽然还只是最基本的、技术含量最低的产品,但工业部领导人姜兆龙还是为此兴奋了整整三天。
按照他的雄伟计划,开春前将努力完成所有冶炼厂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培养出一批能够担当最初级技术工作的印第安雇工,力争开春后将冶铁产能提高一倍,为下一步产品技术升级做好准备。
技术工人们为此在元旦节得到了一大笔的奖金,而几个主要生产部门的工具订单又让他们的生产排期满满当当,虽然因此无法休假,但工人们显然被三倍工资给转移了视线。
厂区的社区商店连锁到了晚上还在营业,自从经管委的代金卷购物政策实行后,许多平时分配管制很严格的消费品都开始开放。这不光解决了工人们的日常需求,附近印第安部落的土著,都隔三差五地前来转悠。
由于关系融洽,大量的印第安青年都以雇工的身份在工厂里打工,进行着搬运矿石之类的简单粗糙工作。虽然非正式居民身份的印第安土著雇工是没有资格获取代金券这样的劳动报酬,但他们仍然想方设法地和某些态度和善的工人们套近乎,利用自己有限的私人物品去换取那些自称“华族人”的精美生活用品。
就在此刻,距离工厂社区商店连锁店大约一百多米远的地方,一位印第安人少女正躲在一棵大树的后面,似乎犹豫着什么。
达玛,只是长岛德拉瓦族部落的一名普通的印第安少女,今年才15岁。她的哥哥法提玛就在这个华族工业区里做工,按村落首领的话说,只要法提玛他们坚持做到春天雪融化的时候,就能给村子带来整整三把铁铲。
达玛紧紧捧着几张毛皮,那是父亲在一次狩猎时获得的嘉奖,是家里少数几个最珍贵的私产。少女单薄的衣物让她在冬夜里瑟瑟发抖,但鼓了好几次勇气,都不敢走出大树。
前面不远的瞭望塔上,那盏“不灭火”的旁边始终站着一位“战士”,那种可以很远很远就打死驼鹿的神秘武器给少女带来了恐惧的深刻印象。
那些华人曾经善意地警告说,除非是白天,否则不能靠近他们的地方。
她在某个白天给哥哥送东西的时候,看到了某位女华人身穿着美丽得难以描述的某种毛皮制成的大衣在工厂内走动。那柔滑的棕色毛面似乎连光都能反照,雪白色的大衣裹着女华人的身体,是那么得体漂亮。
少女经受不住几日来的憧憬幻想,和她的父亲谈了自己的想法,憨厚慈爱的印第安老人想都不想就拿出了家里的珍藏。
如今,少女从白天站到了晚上,都没敢走进华人的警戒线,就因为她找不到自己的哥哥。她并不知道自己的哥哥晚上会在华人工厂的哪个地方住。
“谁?!”
一声警惕的声音响起,达玛一个冷颤转身就跑,结果一不小心跌倒在雪地里。还没等她爬起来,就感觉身后站着一个人影。然后一杆她最为恐惧的铁条顶在了脸颊旁。
能瞬间杀死驼鹿的神秘武器就在耳边,印第安少女吓得面如土色,一个没控制住哭了起来。
“是个印第安女人……”喝多了啤酒,打算出来放水的周可民慢慢挪开了自动步枪,然后俯身将全身颤抖的印第安少女扶了起来。
借助不远处的灯光,周可民看清了对方。
单薄的麻布衣外带几片破毛皮裹着一具稚嫩的身躯。最多15岁的印第安少女很漂亮,有着略显病容的嫩滑皮肤,才刚刚长开的身体纤细苗条,乌黑的长发在后脑束成一个马尾,头上装点着彩色石子做成的发圈。
跟着二把刀导游李想也算走了不少印第安部落,周可民多少也学了点印第安人的土语。见少女一副受惊吓的小兔子摸样,年轻的海关缉私队员心里微微一漾。
“你在这里干什么?”周可民用错漏百出的印第安土话好半天才凑出这么一个意思。
印第安少女哆嗦着举起了手里的皮毛,然后眼睛转向了远方的商店,没敢吭声。
“呵呵,想换东西啊?跟我来!”周可民帅气的脸庞露出灿烂的笑容,把枪往身后一背,拉过少女的手,就大步朝灯光照耀下的厂区走去。
少女不敢有一丝出格的动作,只能如木偶般顺着这个华人青年的“牵引”走去。当路过警戒线的时候,还不由自主地朝青年靠近了一些。
几十秒钟后,商店的货架已经前所未有的清晰在眼前。在某个角落里,一件和之前见过的略有不同的女士毛领大衣正静悄悄地挂在高处,柔顺的毛领闪烁着柔和的光芒。
“嘿!周可民‘中尉’,从哪找来的印第安小妞啊?哈哈,你也和李想一个口味啊?”守店的小伙带着作弄的微笑看着货柜前的男女,对那位印第安少女露出了惊讶的目光,“不错嘛,比李想的那位小相好正点多了!”
“乱说啥呢,我看她在外面藏了很久没敢进来。”周可民尴尬地摸着后脑勺,一边扭头对着身边矮自己大半截的印第安少女露出了微笑。
青年的微笑让印第安少女没来由的心里一暖,也跟着无声笑起来。
印第安少女知道对方是带自己来换东西的,于是深呼一口气,举起了手里的皮毛,一边指着货架上的那件大衣,嘴里嗯嗯啊啊了好一阵。
“喂,周可民,这妞想换这个?这可不和规矩了,我可没权力收皮毛顶代金卷,再说,这可是价值1200代金券的衣服,她那几样东西,估计连10代金券都不值。”
店员小伙耸了下肩膀摊开了双手,这个动作让聪明的印第安少女瞬间自卑般低下了头,手里的毛皮也垂了下来。
看着同伴那微笑中不容商量的目光,周可民犹豫了下,然后瞬间取过了少女手里的皮毛,接着在对方惊愕的目光下从兜里掏出一摞纸票塞到了少女手上,最后又用手指了下那件货架上的大衣。
少女不明就里,只是羞红了脸,呆呆地握着这种奇怪的纸票,不知该去该留。
“哎……好男难过美人关啊……得,算你周可民没坏规矩。”年轻店员取下了大衣,递过了柜台,然后带着玩味的目光看着不知所措的印第安少女,“小妞,现在它属于你了,该给票了!”
周可民比了个手势,终于明白过来的印第安少女赶紧递上手里的代金券,然后颤抖着双手接过了梦寐以求的漂亮衣服。
“只要1200,美女。”看着三张500面额的代金券,店员颇有良心地重新取出三张100代金券又递了回去。
一手小心握着毛领大衣,一手还捏着三张纸票,印第安少女如同做梦般走出了厂区,至于那位好心的大哥哥般的华族青年什么时候把自己送出来的都忘记了。
少女一步三回头地慢慢消失在黑夜里,周可民这才长呼一口气,然后尴尬地看着手里的几张略微发臭的毛皮,只能哭笑不得。
“完了,刚发的过节补贴就没了,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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