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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五章谁能说的清楚?
云琅贪婪的看着红袖。
老虎也贪婪的看着红袖。
只是两个家伙的关注点有很大的不同,云琅的视线落在红袖裂开的衣襟中露出来的一抹红色。
老虎却看着红袖的手,那双白嫩的小手正忙着从羊头上往下剥肉。
红袖的脖颈呈粉红色,淡绿色的对襟半臂襦裙将有些瘦峭的身体包裹的有些珠圆玉润。
两道金钩将里衫宽大的衣袖挂了起来,露出两条象牙般的胳膊。
云琅知道宋乔的胸围子颜色一般是银色的丝绸,至于苏稚,自从怀孕之后,她就没有胸围子。
绿色的衣衫,红色的胸围子按理说是俗到极点的装扮,一般情况下只有丑庸才有这样离奇的审美观。
事实上,云氏丫鬟的装束,就是丑庸定下来的,多少年了都没有改过。
红袖穿衣从来都不挑剔,以前云氏没钱的时候,她也穿麻衣,后来也穿丑庸留下来的旧衣服,只要随便改动一下,红袖就非常的满意。
最让丑庸妒忌红袖的地方就在这里。
不论是穿粗麻布衣裳,还是穿绫罗绸缎,红袖都是那么光彩照人。
穿麻衣的时候只有一股子素净的出尘之态,穿绫罗绸缎德时候,当然是富贵逼人,似乎她天生就该这样穿。
哪怕是跟小虫两个抱着水瓶汲水的样子,也像是一幅画,混在清晨的阳光里,让世界都多了一丝光明。
“吃饭了。”红袖冰凉的手指黏着一条肉,放进了云琅的嘴里。
老虎低声咆哮了一声,那是一条羊舌头,是他的最爱。
老虎的生活非常的简单——唯美食不可错过!
红袖笑吟吟的坐在云琅跟老虎中间,在云琅阴郁的目光中,她将一条羊舌头放进了老虎的嘴里。
老虎的舌头一卷,那一条子肉就不见了,等红袖再拿起一条子肉云琅摇头道:“你手上有老虎的口水。”
红袖翻了一个白眼道:“这也是给老虎的。”
一只羊头经不起老虎吃,三两下,云琅面前就剩下一副完整的羊头骨。
红袖再次冲着云琅翻了一个白眼,就走了,走到门口还特意将裂开的衣襟收拾一下。
云琅将上下颌合起来,拿在手里对老虎道:“你能告诉我她今天为何如此妖娆吗?”
老虎大嘴一张,将整个羊头含进嘴里,带有倒刺的大舌头上下翻卷几下,就连最后的一丝肉也没有了。
这样的好时光自然不会很多,因为苏稚最近闲的无聊,整天都黏着云琅,不给他片刻清闲。
原本已经搬去跟苏焕一起居住的苏子良夫妇听说苏稚怀孕之后自然就回到了云氏。
看样子不准备走了。
苏子良被阿娇聘请为长门宫医者,看在云琅的份上,俸禄优厚,事情还不多。
老人家贫穷了一辈子,突然富裕之后,他就很自然的给自己又娶了两个小妾。
听说他新娶的小妾跟苏焕闹得很僵,这才不得不离开苏焕的小家来云氏避难。
父亲,母亲来云氏,苏稚自然是欢迎的,只是那两个小妾胆敢踏进云氏大门,很可能会随时送命。
在怀孕之前,苏稚对于毒理实验非常的感兴趣,这东西一般是经不起系统研究的,一旦进入实验,苏稚掌握毒理知识的速度,将是普通人的百十倍。
就在苏稚眼看就要变成巫婆的时候,肚子里的孩子出现了,阻止了他的母亲滑向罪恶的深渊。
论到毒理知识,苏子良也是其中的大家,以前璇玑城之所以能够艰难维持,就靠着毒药这东西来恐吓外人的。
“我们不能搬去富贵城里居住吗?揽月湖的杨柳发芽了。”
苏稚趴在看书的云琅背上轻声道。
云琅回头看看苏稚笑道:“怎么,不喜欢住在这里?”
苏稚摇头道:“我在山野里居住了很多年,看山,看水的早就有些厌倦了,就想周围的人多一些。”
云琅瞅瞅院子里来来往往的仆役道:“这里的人难道不够多?”
苏稚摇头道:“不够多,我想很多人围在我身边,一睁眼就能看见很多人。”
“多给你加派一些丫鬟陪着你好不好?”
“不好,我喜欢受降城的日子。”
云琅思虑了片刻,点点头道:“好啊,明日就搬去揽月湖,只是那里大部分地方还是工地,未必有家中清静。”
苏稚笑着点头,她需要的不过是云琅陪伴她……
春日里是大忙时节,云琅这个家主此时不在家中主持大局,多少是有些不合规矩的。
不过,云氏最没有用的人,就是家主,所以听说家主要离开庄子去富贵城里居住,平遮,梁翁,刘婆齐齐答应,在他们看来,没有家主心血来潮一般的捣乱,云氏的生产生活会更加的有序。
宋乔的休息天就是看书,云哲已经可以走的稳稳当当的,如今,他最喜欢的人不是父亲跟母亲,而是姐姐云音。
霍光不在,云音没有了为虎作伥者,显得文静了很多,即便是弹琴,也开始有模有样了。
这一点让红袖非常的满意。
在她看来一个富贵人家的女子如果不通音律,不通文墨,就跟乡下的那些黔首一般无二。
她评判一个人是否高贵的标准就在于学问跟本领,与权势钱财无关。
云氏庄园距离富贵城不过十五里之遥,长长的车队驶进富贵城,瞅着高大的城墙,以及戒备森严的城门,云琅不由自主的有些骄傲。
就是这座城池,是他从无到有建设起来的,整座城池就是他梦里的模样,如今,梦想照进了现实。
一座从未出现在史册上的高大城池,活生生的出现在云琅面前,这让他的信心倍增。
云氏在富贵城里没有宅院,只有大片大片的店铺以及一个硕大无朋的云氏医馆,至于云氏钱庄,作为云氏可以交换的砝码,云琅从未想过长久的保有它。
云琅在不断地向这个世界学习,同样的,刘彻桑弘羊这些人也在向他学习。
当云琅提出一个粗糙的想法之后,刘彻麾下的能人异士总有办法将他进化成完美的模样。
结果往往跟云琅预期的不同,结果却非常的好,出乎云琅预料之外的好。
宋乔见云琅盯着红袖看,而红袖装出一副娇羞的样子,就推推云琅道:“想什么呢。”
多年的夫妻,她对云琅自然是非常熟悉的,别看云琅此时可疑的瞅着红袖流口水,他的眼睛里未必会有红袖身影的存在。
从他轻轻托着苏稚后腰的行为来看,他担心苏稚安危要比谋算红袖的想法来的更加实际。
果然,云琅擦拭一把口水,指着窗外热闹的工地道:“看看,这就是你夫君心中所想的城市模样。”
宋乔看了一眼靠在云琅怀里的苏稚道:“你总是这么娇惯她,这时候来富贵城有什么好的,揽月湖里的水还没有达到高度,整个湖泊就是一个大水塘。
咱家的新居里面的漆皮味道都没有散尽,要什么没什么的,来这里做什么。”
云琅笑道:“亲眼看着一座城市从无到有,过程本身就非常的美好,在我看来甚至有些波澜壮阔,这代表着大汉国的国力又攀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苏稚大笑着对宋乔道:“我是最了解夫君的。”
宋乔冷笑一声道:“先照顾好肚子里的孩子,孩子要是出了事,就算夫君宠你,你也难逃我的处罚。”
苏稚笑着张开双臂将丈夫抱进怀里,挑衅的瞅着马车里另外两个女人,这一刻,她无比的满足。
红袖对云琅夫妻间做的亲昵之态早就见怪不怪了,很多时候,自己半夜提着灯笼走进内室照顾他们夫妇睡觉的时候,能看到更加香艳的场面。
第一三五章谁能说的清楚?
云琅贪婪的看着红袖。
老虎也贪婪的看着红袖。
只是两个家伙的关注点有很大的不同,云琅的视线落在红袖裂开的衣襟中露出来的一抹红色。
老虎却看着红袖的手,那双白嫩的小手正忙着从羊头上往下剥肉。
红袖的脖颈呈粉红色,淡绿色的对襟半臂襦裙将有些瘦峭的身体包裹的有些珠圆玉润。
两道金钩将里衫宽大的衣袖挂了起来,露出两条象牙般的胳膊。
云琅知道宋乔的胸围子颜色一般是银色的丝绸,至于苏稚,自从怀孕之后,她就没有胸围子。
绿色的衣衫,红色的胸围子按理说是俗到极点的装扮,一般情况下只有丑庸才有这样离奇的审美观。
事实上,云氏丫鬟的装束,就是丑庸定下来的,多少年了都没有改过。
红袖穿衣从来都不挑剔,以前云氏没钱的时候,她也穿麻衣,后来也穿丑庸留下来的旧衣服,只要随便改动一下,红袖就非常的满意。
最让丑庸妒忌红袖的地方就在这里。
不论是穿粗麻布衣裳,还是穿绫罗绸缎,红袖都是那么光彩照人。
穿麻衣的时候只有一股子素净的出尘之态,穿绫罗绸缎德时候,当然是富贵逼人,似乎她天生就该这样穿。
哪怕是跟小虫两个抱着水瓶汲水的样子,也像是一幅画,混在清晨的阳光里,让世界都多了一丝光明。
“吃饭了。”红袖冰凉的手指黏着一条肉,放进了云琅的嘴里。
老虎低声咆哮了一声,那是一条羊舌头,是他的最爱。
老虎的生活非常的简单——唯美食不可错过!
红袖笑吟吟的坐在云琅跟老虎中间,在云琅阴郁的目光中,她将一条羊舌头放进了老虎的嘴里。
老虎的舌头一卷,那一条子肉就不见了,等红袖再拿起一条子肉云琅摇头道:“你手上有老虎的口水。”
红袖翻了一个白眼道:“这也是给老虎的。”
一只羊头经不起老虎吃,三两下,云琅面前就剩下一副完整的羊头骨。
红袖再次冲着云琅翻了一个白眼,就走了,走到门口还特意将裂开的衣襟收拾一下。
云琅将上下颌合起来,拿在手里对老虎道:“你能告诉我她今天为何如此妖娆吗?”
老虎大嘴一张,将整个羊头含进嘴里,带有倒刺的大舌头上下翻卷几下,就连最后的一丝肉也没有了。
这样的好时光自然不会很多,因为苏稚最近闲的无聊,整天都黏着云琅,不给他片刻清闲。
原本已经搬去跟苏焕一起居住的苏子良夫妇听说苏稚怀孕之后自然就回到了云氏。
看样子不准备走了。
苏子良被阿娇聘请为长门宫医者,看在云琅的份上,俸禄优厚,事情还不多。
老人家贫穷了一辈子,突然富裕之后,他就很自然的给自己又娶了两个小妾。
听说他新娶的小妾跟苏焕闹得很僵,这才不得不离开苏焕的小家来云氏避难。
父亲,母亲来云氏,苏稚自然是欢迎的,只是那两个小妾胆敢踏进云氏大门,很可能会随时送命。
在怀孕之前,苏稚对于毒理实验非常的感兴趣,这东西一般是经不起系统研究的,一旦进入实验,苏稚掌握毒理知识的速度,将是普通人的百十倍。
就在苏稚眼看就要变成巫婆的时候,肚子里的孩子出现了,阻止了他的母亲滑向罪恶的深渊。
论到毒理知识,苏子良也是其中的大家,以前璇玑城之所以能够艰难维持,就靠着毒药这东西来恐吓外人的。
“我们不能搬去富贵城里居住吗?揽月湖的杨柳发芽了。”
苏稚趴在看书的云琅背上轻声道。
云琅回头看看苏稚笑道:“怎么,不喜欢住在这里?”
苏稚摇头道:“我在山野里居住了很多年,看山,看水的早就有些厌倦了,就想周围的人多一些。”
云琅瞅瞅院子里来来往往的仆役道:“这里的人难道不够多?”
苏稚摇头道:“不够多,我想很多人围在我身边,一睁眼就能看见很多人。”
“多给你加派一些丫鬟陪着你好不好?”
“不好,我喜欢受降城的日子。”
云琅思虑了片刻,点点头道:“好啊,明日就搬去揽月湖,只是那里大部分地方还是工地,未必有家中清静。”
苏稚笑着点头,她需要的不过是云琅陪伴她……
春日里是大忙时节,云琅这个家主此时不在家中主持大局,多少是有些不合规矩的。
不过,云氏最没有用的人,就是家主,所以听说家主要离开庄子去富贵城里居住,平遮,梁翁,刘婆齐齐答应,在他们看来,没有家主心血来潮一般的捣乱,云氏的生产生活会更加的有序。
宋乔的休息天就是看书,云哲已经可以走的稳稳当当的,如今,他最喜欢的人不是父亲跟母亲,而是姐姐云音。
霍光不在,云音没有了为虎作伥者,显得文静了很多,即便是弹琴,也开始有模有样了。
这一点让红袖非常的满意。
在她看来一个富贵人家的女子如果不通音律,不通文墨,就跟乡下的那些黔首一般无二。
她评判一个人是否高贵的标准就在于学问跟本领,与权势钱财无关。
云氏庄园距离富贵城不过十五里之遥,长长的车队驶进富贵城,瞅着高大的城墙,以及戒备森严的城门,云琅不由自主的有些骄傲。
就是这座城池,是他从无到有建设起来的,整座城池就是他梦里的模样,如今,梦想照进了现实。
一座从未出现在史册上的高大城池,活生生的出现在云琅面前,这让他的信心倍增。
云氏在富贵城里没有宅院,只有大片大片的店铺以及一个硕大无朋的云氏医馆,至于云氏钱庄,作为云氏可以交换的砝码,云琅从未想过长久的保有它。
云琅在不断地向这个世界学习,同样的,刘彻桑弘羊这些人也在向他学习。
当云琅提出一个粗糙的想法之后,刘彻麾下的能人异士总有办法将他进化成完美的模样。
结果往往跟云琅预期的不同,结果却非常的好,出乎云琅预料之外的好。
宋乔见云琅盯着红袖看,而红袖装出一副娇羞的样子,就推推云琅道:“想什么呢。”
多年的夫妻,她对云琅自然是非常熟悉的,别看云琅此时可疑的瞅着红袖流口水,他的眼睛里未必会有红袖身影的存在。
从他轻轻托着苏稚后腰的行为来看,他担心苏稚安危要比谋算红袖的想法来的更加实际。
果然,云琅擦拭一把口水,指着窗外热闹的工地道:“看看,这就是你夫君心中所想的城市模样。”
宋乔看了一眼靠在云琅怀里的苏稚道:“你总是这么娇惯她,这时候来富贵城有什么好的,揽月湖里的水还没有达到高度,整个湖泊就是一个大水塘。
咱家的新居里面的漆皮味道都没有散尽,要什么没什么的,来这里做什么。”
云琅笑道:“亲眼看着一座城市从无到有,过程本身就非常的美好,在我看来甚至有些波澜壮阔,这代表着大汉国的国力又攀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苏稚大笑着对宋乔道:“我是最了解夫君的。”
宋乔冷笑一声道:“先照顾好肚子里的孩子,孩子要是出了事,就算夫君宠你,你也难逃我的处罚。”
苏稚笑着张开双臂将丈夫抱进怀里,挑衅的瞅着马车里另外两个女人,这一刻,她无比的满足。
红袖对云琅夫妻间做的亲昵之态早就见怪不怪了,很多时候,自己半夜提着灯笼走进内室照顾他们夫妇睡觉的时候,能看到更加香艳的场面。